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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布克赛尔县养老机构备案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25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布克赛尔县养老机构备案办理指南

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2、备案承诺书

3、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1)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须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3)公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须提供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文件。

5、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其中,租赁房屋改建养老机构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包含房产所有者的身份证明、产权证明等必备附件,租用和经营期限在5年(含5年)以上。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7、国(境)外组织和个人申请独资、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的,应提交对外经济贸易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

办理部门:和布克赛尔县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地点:工作日

咨询电话:0990-6712236

附件:和布克赛尔县养老机构备案材料

备案变更申请书

备案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