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0-04-10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条例》第三章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内容可登录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

(一)公开内容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行政处罚决定;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5.重要人事任免信息;

1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17.《条例》中提及的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土地/房屋征收、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目录分类和编排体系

根据公开信息内容的属性或特征把信息进行分类。分类是依据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进行分类,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政府文件、规划信息、政府会议、统计信息、权责清单、人事考试、重大决策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内容,其中包括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规范。

信息公开目录以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区来展示相关内容。检索区分别提供全站搜索和关键字、全部、标题、索引号、文号、正文、日期等精准检索方式;目录区显示标题、发布日期等内容。具体信息编排包含了索引号、主题分类、发布机构、文号、公开日期、正文等内容。

公开渠道

1.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jhbk.gov.cn/);

    2. 政务新媒体:平安和布克赛尔;

3.现场查阅点:

1)和布克赛尔县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和布克赛尔县和布克东街(党政综合楼对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20: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0-6711302。

2)和布克赛尔县档案馆

办公地址:和布克赛尔县和布克西街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10:00-14:00;16:00-20: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0-6710397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或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和布克赛尔县信息化中心

办公地址:和布克赛尔县党政综合楼1006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10:00-14:00;16:00-20:00,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834499

联系电话:0990-6711119

电子邮箱:hbkzfwz@126.com

传真号码:0990-6713757

(二)申请内容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受理机关名称。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和布克赛尔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指南或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收信人名称请注明和布克赛尔县信息化中心”,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通信地址:和布克赛尔县党政综合楼信息化中心1006室;联系电话:0990-6711119;邮政编码:834499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址:和布克赛尔县党政综合楼信息化中心1006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10:00-14:00;16:00-20: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0-6711119

    3.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传真号码:0990-6713757

    4.网页申请。请登录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本机关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答复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和布克赛尔县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和布克赛尔县党政综合楼政府办公室1006

办公时间:10:00-14:00;16:00-20: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0-6711119

  传真号码:0990-6713757

互联网联系方式:hbkzfwz@126.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请公开”。)

五、收费情况

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也可以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行政机关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但不得同时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六、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和布克赛尔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