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县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与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压实耕地保护责任,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4]3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1.制度性质与适用范围:该制度为暂行制度,适用于和布克赛尔县行政区域内耕地(基本农田)监督、管理。
2. 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底线思维,依法严管;坚持部门协同,协调联动。
3.工作目标:按照自治区“五级”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要求,实行“一村一牌一人”管理,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为目标,形成“三级至五级”耕地保护监管网格,实现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4.工作职责:县级设为三级网格,县自然资源局作为县政府职能部门,代表县人民政府履行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监管职责;乡(镇)设为四级网格。乡(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工作;村(队)、社区设为五级网格。村(队)、社区负责监督耕地承包经营主体做好耕地保护利用工作
三、实施与监督
该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将加强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将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护我县耕地保护面积稳定增长。
四、意义与影响
耕地保护涉及粮食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该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和布克赛尔县耕地(基本农田)管理和利用,提高耕地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制度也有助于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点击查看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和布克赛尔县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