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MB1345713/2025-00298
  • 发文字号:〔2025〕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5-10-08
  • 主题分类:机构设置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5-10-08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简介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农业农村局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以下简称县乡村振兴局)、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畜牧兽医局(以下简称县畜牧兽医局)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将原县乡村振兴局、县畜牧兽医局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

和布克赛尔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地委工作要求、县委具体措施,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农业农村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地委工作要求、县委具体措施,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落实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指导监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研究。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定深化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对口支援、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地方国有农牧场、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相关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拟定并监督实施。拟定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参与制定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性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饲料饲草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高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制定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宣传贯彻党的农业农村政策、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办法,以同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名义,集中统一行使执法权,打击相关领域违法行为,保护农业生产安全,规范农业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牧民群众合法权益。

(十六)负责依法履行种子、化肥、农药、地膜、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以及畜禽屠宰、动物卫生、植物检疫、渔政、农机、宅基地等相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与之有关的执法检查工作。协调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办野生动植物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保护、新品种侵权案件。

(十七)负责相关职责范围内的群众举报、信访案件的受理查办,组织查处辖区内跨)案件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负责重大案件的协调督办和案情上报。

(十八)负责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考核和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行政办公室(农办)主要职责: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工会,协助农办主任处理农办日常事务、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综合事务,协调、督促局属各单位及其他科室的工作,同时撰写局机关各类材料。负责单位后勤工作,负责采购,出库入库工作及工会、妇联、老干部、节能减排公务房管理、公车管理。协助办工作撰写公文材料,负责保密工作、档案管理、国家安全、信息工作,负责大事记、绩效考核、公文撰写,会议保障、负责保密工作、电子政务工作、档案工作及文件收发工作。负责全局统计上报工作(种植业、农机等数据)。负责全局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依法行政、普法宣传工作。写公文材料、负责脱贫攻坚、乡村积分管理、数字乡村建设,小额贷款、政策性农业保险。

地址: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光布加甫

联系电话:0990-6716120

(二)财务室主要职责: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投入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研究提出中央财政、省州财政下达和县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制定,承担农业保险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县农业农村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县农业农村局三楼

负责人:姚宪虎

联系电话:0990-6716120

(三)人才培训科主要职责: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学校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包括文件收发、会议组织、人事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包括教学计划制定,课程安排,教材选用、教学质量监控等;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策划、组织和实施,包括培训需求调研、培训方案制定、培训师资选拔、培训考核等;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审计等。

地址:县农业农村局三楼

负责人:李莲英

联系电话:0990-6716120

(四)农田项目科主要职责:负责农业农村项目的论证、编制及申报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产业重大项目的包装、储备和推介工作;负责农业农村项目的招标、质量和进度监督、考核、验收;研究农业投资促进的有关政策;负责农业农村系统招商、经贸洽谈。

地址:县农业农村局二楼

负责人:裴尚龄

联系电话:0990-6716120

(五)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录入农业综合执法的数据共享平台,为行政决策和行业监管提供支持;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农业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具体承担全县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牧兽医、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耕地质量、农业机械、植物检疫、渔业渔政、农村宅基地、基本农田利用保护、农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或配合县食药环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上级交办、相关单位移交、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案件;负责组织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等工作,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和引导工作,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对辖区内农资经营门店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的质量、标签标识、进货渠道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对农机具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检查农机的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确保农机安全运行。对屠宰企业的进厂查验登记、检疫申报、待宰管理、卫生消毒、肉品品质检验、非洲猪瘟自检、无害化处理、产品出厂记录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假冒伪劣兽药、饲料、农药、肥料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时段的重点监管,积极推进打假行动与质量监管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在我县辖区开展动物卫生及生鲜乳销售监督专项执法检查;对渔业及渔业船舶的监督检查检查要求:是否有生产经营档案;渔业船员是否按规定履职,安全记录是否符合规定;渔具、渔获物和捕捞方法相关检查;是否存在渔业船舶未经检验合格、未取得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擅自下水作业的行为;是否配备救生、信号、消防等安全设备

地址:县农业农村局二楼

负责人:乌兰巴图

联系电话:0990-6716120

(六)农业技术推广站(种植科)主要职责:承担农作物种植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承担农作物高产示范、高产攻关和粮棉油单产提升相关工作;筛选和发布年度农作物主推技术和主导品种,并制订相关技术路线;负责全县农作物秋季理论测产和实收测产工作;负责全县农作物春耕备耕以及春播、夏管、秋收等各生产环节相关数据汇总填报工作;负责全县粮棉油及特色经济作物栽培技术总结及相关数据上报;负责农业栽培技术培训相关工作;负责全县设施农业和蔬菜种植相关材料上报;负责农业绿色发展相关工作;植物检疫工作,制种田田间检疫调查、系统录入上报田间检疫调查,上报检疫月报、年报;负责土壤肥料工作;农作物技术指导;农户施肥信息监测;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田间调查、农户施肥调查、每月上报肥料网点监测报表、宣传培训。上报肥料储备情况,并填报全国肥料调查小程序。每月3次上报农作物需水量及灌溉面积。上报全年网上肥料节水专业统计。小麦亩高产攻关田技术小组组长,生长关键期技术服务,测产,总结等;调查耕地质量监测点田间作业情况、施肥情况、作物产量,并在每年最后一季作物收获后、下一季施肥前,分别采集耕地质量监测功能区长期不施肥区、当年不施肥区、常规施肥区耕层土壤样品,进行集中监测;负责全县农作物病害、虫害、草害、鼠害、蝗害的监测和防控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大田普查、区域重点踏查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发生防治情况调查及每周系统上报;病虫害监测调查,按期上报病虫情报和病虫动态;每月上报各作物病虫害发生防治情况;负责植保统计系统填报;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相关工作;负责农药零增长行动,完成农药使用量入户调查及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承担全县新农药、新植保器械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并负责做好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绿色防控工作;承担全县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工作,重点负责迁飞类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控工作;负责植物检疫工作,制种田田间检疫调查、系统录入上报田间检疫调查,上报检疫月报、年报;承担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承担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一喷三防及粮食安全保障物资;轮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秸秆综合利用;负责办理各项收支结算和对账、报账工作、固定资产管理、非税收缴工作,落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保障;负责社保基金账务处理、原始凭证审核及对账工作。

地址:县农业农村局二楼

负责人:阿尔胜

联系电话:0990-6716120

(七)农牧业机械化发展中心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确保农业机械化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负责制定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农户手中。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大型工程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服务,包括农业机械入户、牌证核发、农机驾驶员证照核发、年检年审等以及农机事故的善后处理,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组织指导农机科技推广,对农机产品的引进、推广、经营、维修和农机作业服务进行作业质量监督、检查,道路移动污染源监测和防控治理,提高农业机械化的普及和应用水平。建立健全农机化服务体系,增强农机社会服务功能,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支持跨行政区域作业的农机服务单位,保障农机化作业正常进行。主管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地对农机驾驶、操作、经营维修等农机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素质。积极引进和培养农业机械化领域的专业人才,为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地址:县农业农村局二楼

负责人:裴尚龄

联系电话:0990-6716120

(八)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协助指导农村宅基地的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以及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利用。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土地资源高效利用;负责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适度规模经营。规范社区工作机制,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建立和运作,并组织开展示范评定和监测工作;负责指导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的精准清查和规范化管理,建立标准化台账。通过指导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盘活集体资产、资源;稳定农户承包权并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负责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财务工作与项目资金支出,同时指导县会计核算中心做好村级财务核算、记账,监督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包括文件收发、会议组织、人事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地址:县农业农村局二楼

负责人:周伟林

联系电话:0990-6716120

(九)种子站主要职责:负责种子站党支部的全面工作及种子站全盘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种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分管种子行业监管、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备案、市场秩序规范等工作;负责团队管理、绩效考核及经费使用审批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工作,党员管理,组织发展,组织生活等工作及参加种子抽样,转基因检测等工作负责办公设备维护、文件打印复印、物资保管(如试验种子、检测工具等);协助开展种子抽检样品收集、试验田日常巡查等辅助工作;配合综合管理岗完成后勤服务、会场布置等事务种子检验、新品种、引进销售备案、转基因检测、报地区各项报表,兼局里计划专干及全民体检负责组织开展种植技术培训(如品种特性、播种技术等)监督品种权保护,规范品种推广行为,防止未经审定品种流通。

地址:县农业农村局二楼

负责人:陈冠

联系电话:0990-6716120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要职责:建立、实施并持续改进实验室管理体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例行监测、监督抽查检验);负责县级以下检测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农产品检测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组织的检测技术支持;承担本区域农产品安全事件中的应急检测任务;持续提升检测能力,确保检测所需的资源符合检测校准技术要求。

地址:县老农业局一楼

负责人:也尔哈娜提

联系电话:0990-6716120

(十一)人工影响天气服务站。主要职责:负责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和业务发展规划,统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应用技术研究。人工增雨抗旱、防雹以及人工增雨森林防火、水库蓄水、农田增湿保墒等方面。

地址:县农业农村局三楼

负责人:杨万超

联系电话:0990-6716120

(十二)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布克赛尔县分校主要职责: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学校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包括文件收发、会议组织、人事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包括教学计划制定,课程安排,教材选用、教学质量监控等;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策划、组织和实施,包括培训需求调研、培训方案制定、培训师资选拔、培训考核等;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审计等。

地址:县农业农村局二楼

负责人:丁家成

联系电话:0990-6716120

(十三)畜牧兽医站。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畜牧兽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拟订畜牧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动物疫病防治、检疫监督、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畜牧业、兽医器械行业、动物疫病防治、动物卫生;指导全县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种畜禽管理及良种推广利用、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商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负责全县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监测和风险评估,监督指导动物疫情扑灭工作;负责动物防疫应急管理;负责全县兽医医政监督管理,负责兽医相关人员、中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承担县畜牧兽医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兽医生物制品、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级管理;提出畜牧兽医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建议,负责重大科研、推广项目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负责组织畜牧行业科技培训。

地址:县农业农村局二楼

负责人:李胜哲

联系电话:0990-6716120

(十四)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畜禽屠宰行业的发展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及组织实施;制定畜禽屠宰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责全县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疫病检测和风险评估,监督指导动物疫情扑灭工作。负责动物防疫应急管理。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动物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工作。

地址:县农业农村局二楼

负责人:陈晓颖

联系电话:0990-6716120

(十五)新疆绒山羊繁育中心。主要职责:开展新疆山羊的品种资源调查、收集与保护工作;对种羊档案、养殖记录、疫病防控记录等进行规范化管理;负责种羊的培育、鉴定与推广,向本地养殖户提供优质种羊,指导采购种羊养殖户科学开展品种改良工作,提升区域内山羊养殖的整体品质;创建养殖技术示范基地,引导养殖户转变养殖观念,采用先进技术进行养殖生产;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诊断与治疗工作;与科研院校、行业协会、养殖企业等开展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的技术、理念和管理经验,提升繁育中心的科研水平和管理能力;

地址:县农业农村局二楼

负责人:赵攀

联系电话:0990-671612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10:00—14:00、16: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