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县民政局职能和内设机构
机构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和标准;组织研究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确定、公布行政区划代码,指导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
(五)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指导落实残疾人福利制度。
(八)贯彻落实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贯彻落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贯彻落实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布克赛尔镇和布克东街019号党政综合楼6楼606(办公室)、607 (社会福利办)、608(社会事务办)、609 (区划地名办)
办公时间:10:00-14:00 ,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90-6712236
负责人姓名: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张峰
和布克赛尔县民政局本级下设4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社会福利办、社会事务办、区划地名办等4个科室。
内设科室设置及职能:
(一)办公室(606室)
负责人:涂巧,办公电话:0990-6712236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安全保卫、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落实,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
(二)社会福利办(607室)
负责人:古力旦木,办公电话:0990-6715090
机构职能:贯彻落实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工作,指导有意愿的特困老人集中供养。贯彻落实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法规、政策和标准,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贯彻落实残障福利发展政策和标准,指导残障福利和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发展。贯彻落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和标准,指导救助管理和机构建设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 (608室)
负责人:张伟,办公电话:0990-6712236
机构职能: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法规、政策,承担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登记管理、监督责任。
(四)区划地名办(609室)
负责人:刘岩斌,办公电话:0990-6716126
机构职能: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和标准,指导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地名管理,负责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