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主要
职责及内设机构简介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应急管理局)是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地委工作安排、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类综合性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的实施。
(三)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编制和落实信息传输渠道规划和布局,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指挥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指导煤矿救护和组织协调煤矿事故应急救援。
(十一)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县级救灾物资并监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等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和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公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和布克赛尔县党政综合楼12楼(和布克东街)。
负 责 人:马军锋(党委书记、副局长)
夏元勇(党委副书记、局长)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10:00-14:00 16:00-20: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0-6710008
邮编:834499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应急管理局设置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自然灾害综合预警监测中心、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
(一)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以县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开展执法,承担日常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等。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和布克赛尔县党政综合楼12楼(和布克东街)。
办公时间:10:00-14:00,16:00-20: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0-6710008
负责人:徐晖
(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指挥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指导煤矿救护和组织协调煤矿事故应急救援。
办公地址:和布克赛尔县党政综合楼11楼(和布克东街)。
办公时间:10:00-14:00,16:00-20: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0-6721678
负责人:阿尔达克
(三)自然灾害综合预警监测中心。主要职责: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承担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预警监测的政策研究、规划草案编制。承担全县多灾种、灾害链的分级预警和综合监测工作,承担自然灾害风险要素信息获取、信息传递综合监测信息共享工作任务;建立重特大自然灾害和应急加密观测机制。承担全县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灾害链风险评估和区域综合风险评估工作,以及综合风险普查、常态化灾害风险调查、重点隐患排查和重大灾害综合会商研判等工作。承担全县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的技术支持与信息服务,自然灾害综合预警监测行业领域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办公地址:和布克赛尔县党政综合楼12楼(和布克东街)。
办公时间:10:00-14:00,16:00-20: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0-6710008
负责人:周章玉
(四)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县矿山安全、煤田火灾防治及事故救援技术服务保障工作;参与煤田火区普查、灭火项目审查、灭火项目竣工验收、灭火效果评价等工作;指导煤田火区治理责任主体开展煤田火灾防治和灭火成果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矿山安全成果推广应用、技术交流合作;负责县矿山安全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参与县矿山安全、煤田火灾防治督导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矿山安全事故调查和评估工作;承担县矿山安全及煤田火灾监测,预警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县矿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办公地址:和布克赛尔县党政综合楼12楼(和布克东街)。
办公时间:10:00-14:00,16:00-20: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0-6710008
负责人:卓日克图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