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职能、
内设机构职能政务公开更新内容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自治县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科级,加挂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牌子。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机关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有关法律和规章,起草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县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落实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6、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定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17、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定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定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18、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19、负责实施职权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跟踪管理。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监督、指导实施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监督管理。
2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处置。组织开展药物滥用。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
22、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2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关负责人:
陶国庆(党组副书记、局长)
(三)办公地址: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党政综合楼三楼(301室—310;317室—319;326室—330),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 00-14: 00
下午16:00-20:00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和外事等活动。
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和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调研工作;拟定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拟定市场监督管理和相关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重大技术装备和技术改造工作;组织管理技术机构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作;负责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管理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涉及本部门的信息系统和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开展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统筹开展综合数据分析、应用、管理和服务。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以及系统职称评审等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财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拟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指导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负责人:其其格
电 话:0990-6710315;0990-6710137
地 址: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党政综合楼三楼(301室、309室)
(二)行政审批科。
负责组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拟定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承担依法由本部门直接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论证、检验、审核相关工作;指导相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窗口工作。
负责人: 宋安妮
办公室电话:0990-6711001
办公地址: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布克赛尔镇哈尔萨拉巷0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场监督管理局3-4号。
(三)执法稽查科。
1、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依法指导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承担组织查办、督察督办有重大影响、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工作;指导乡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打假工作。
2、拟订实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承担指导企业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3、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分析掌握食品和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定食品和特殊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4、拟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5、拟定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办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6、药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召回等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药源性兴奋剂等工作;实施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医疗器械抽样工作;监督落实医疗器械产品的法定标准和分类管理目录;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行政许可(备案)的初审;承办药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等认证的初审。
7、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工作;指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负责人:依·斯琴毕丽格(产品质量)
办公室电话:0990-6711812
地 址:党政综合楼327办公室
负责人:乌其尔·依热格吉牧(食品流通监管)
办公室电话:0990-6712109
地 址:党政综合楼326办公室
负责人:古丽娜孜·赛塔合买提(药械化监管)
办公室电话:0990-6711780
地 址:党政综合楼328办公室
(三)综合科。
1、拟定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质量提升活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和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负责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
2、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组织实施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协调纤维质量检验体制及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工作;组织实施纤维产品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信息统计等工作。
4、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协调。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和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拟定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5、拟定标准化发展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承担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重大违法行为;承担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县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指导认证行业发展,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规划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协助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推动参与认证、检验检测、合格评定国际或区域性组织活动。
7、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承担地方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审定发布地方计量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8、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拟定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协调指导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服务业发展,承担专利代理执业监督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指导落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
9、拟定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世界博览会标志灯官方标志保护工作;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定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10、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及消费环境建设。
11、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检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负责人:谭洲杰
刘国锋
办公室电话:0990-6711717
地 址:党政综合楼330办公室
(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拟定特种设备安全制度措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负责人:谭洲杰
办公室电话:0990-6711717
地 址:党政综合楼330办公室
(六)法规科。
负责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承担依法依规涉及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刘跃春
电话:0990-6715995
地 址:党政综合楼308办公室
五、派出机构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什托洛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和什托洛盖镇个体商户的注册登记和市场监管工作。
负责人:候治静
办公室电话:0990-6720058
办公地址:和什托洛盖镇和什西街133号
六、技术机构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与计量检测所
负责辖区计量器具检定和调试工作
负责人:巴依尔•巴图巴雅尔
办公室电话:0990-6711300
办公地址:和布克赛尔镇和布克西街9号巴音布拉克社区三楼(309室、311室)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