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节假日除外)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负责人姓名:才·乌图那生
一、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政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地委工作安排、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办公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人民政府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安排;负责搜集县人民政府领导参加各类重要活动的声像资料。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日常文件(电报)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
(三)研究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请示县人民政府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定。
(四)检查督促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五)负责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
(六)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值班和日常对外联络、协调及政务活动工作;指导、检查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和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务值班、应急值守;负责与自治区、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地区行署办公室总值班室联系,督办落实反馈交办的相关事宜;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参与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时的信息报送、服务保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组织、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县政务公开和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根据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和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开展有关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决策决定规范性审查工作;负责协调法律顾问做好机关项目建设、资产处置等事宜的法律咨询和重要文件、重大合同审核审查;组织开展机关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十)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区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综合协调指导推动县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承办自治区、地区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通过写信、走访、网上投诉等方式提出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重要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提出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并督促落实;负责处理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本县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回访;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承办信访事项“三级终结”的协调联系工作。检查指导考核县有关部门和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信访工作;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和信访信息汇聚分析职责;健全完善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落实本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职能作用,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化解。组织信访干部培训。
(十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外事工作的决定;负责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外事工作,协调处理重要涉外事务;负责接待来县访问的重要外宾、驻外使节和外国记者;负责统筹安排县领导的外事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本县涉外安全事务等。做好因公出国(境)、赴港澳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边境管理和边境涉外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
(十二)负责全县各机关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及公共节能、办公用房管理等工作;做好公务接待、后勤服务及保障工作;负责县党政综合楼的安全保卫,院内绿化、美化、亮化及室内外卫生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总值班室)。负责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外事工作对接、外宾接待以及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办公室干部职工绩效考评和年终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值班和日常对外联络工作;指导、检查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务值班、应急值守;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参加各类会议的通知和重要公务活动的对接协调、接待服务,搜集县人民政府领导参加各类重要活动的声像资料;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参与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时的信息报送、服务保障;负责与自治区、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地区行署办公室总值班室联系,督办落实反馈交办的相关事宜;负责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和办公室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做好后勤服务及保障工作;负责办公室综合治理、内外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和布克赛尔镇安排的劳动等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工青妇工作;负责办公室报刊、杂志的征订、分发工作;综合协调指导推动信访具体工作;负责办理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秘书(信息)科。处理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有关工作事务,办理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安排的有关事宜。负责县人民政府接待工作;起草和审核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各类文稿及县人民政府综合性文稿材料;负责以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所有文电的核稿、打印、装订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全体会、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召集的各种专题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方案、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文字材料的制定起草、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联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对接落实上述事务的督查、信息等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编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重要信息,及时上报重要情况;组织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配合做好县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政务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重要公文及其他相关文字材料的翻译工作。
(三)档案管理科。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文书立卷归档、文件目录汇编、查阅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档案管理、保密等工作;负责办公室档案达标升级、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大事记和年鉴资料的编写工作。负责各类文电的登记、送阅、催办和本年度文件的查询、整理、归档、借阅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领导批办文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文件的编号、送译和分发工作;负责印章管理;负责密码文电的登记、传阅和管理工作。
(四)督查室。负责对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委、行署及县委、县人民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组织全县政府系统督查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人事财务科。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办公室国有资产的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办公室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负责县人民政府和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决策决定规范性审查工作;负责协调法律顾问做好机关项目建设、资产处置等事宜的法律咨询和重要文件、重大合同审核审查;组织开展机关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行政会议准备工作;负责办公室内部政治学习。
(七)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组织、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
第八条 将县信息化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县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