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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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MB1345713/2020-0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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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扶贫办主要职能及内设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1-01-21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扶贫办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领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和全县扶贫开发发展规划,协调解决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指导扶贫工作重点村制定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督促实施,组织贫困状况检测与统计。

(三)根据有关规定,协调管理中央、自治区、地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组织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规划、设计、论证、筛选,负责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审批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扶贫项目库建设,负责贫困村各类扶贫项目的初审和申报并组织实施。

(四)协调管理贫困地区与国际组织或机构的扶贫交流与合作;指导有关扶贫外资和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五)制订扶贫开发科技推广和培训计划;协调贫困地区扶贫科技推广,组织指导扶贫工作有关的培训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有关的信息和宣传工作。

(六)指导和协调全县社会扶贫开发工作;协调管理有关扶贫捐赠资金和物资;联系自治区和地区机关对口定点扶贫工作。

(七)参与农村建整扶贫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制订驻村帮扶计划;参与贫困村扶贫开发有关的协调工作。

(八)承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根据上述职责,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2个职能室。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工作,组织重要文件起草,编制年度扶贫计划,总结年度扶贫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宣传、信息、档案、接待、保密、信访、资产管理等工作;检查督促办理党组、办公会议及领导决定的重要事项;负责贫困地区最低收入人群的监测和有关统计工作;综合协调各科室开展好工作。

(十一)依据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建立扶贫项目库,负责扶贫项目的选择、筛选、上报、审批立项和项目实施的检查监督;负责部门管理的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负责重点县、重点村、产业开发项目、扶贫开发项目的选点、筛选、上报、审批立项,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定期对扶贫项目进行跟踪问效;对实施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参与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扶贫办办公地址:和布克蒙古自治县和布克东街019号党政综合楼6楼603(办公室)、603、612(综合办)、605(项目办)

办公时间:10:00-14:00  16:00-20:00(周一至周五)

联系方式:0990-6712689、6716736、6716285、6711806;

负责人:马军峰(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扶贫办党组书记、副主任),苗芹(县扶贫办副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