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实施意见(草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上位法,借鉴克州条例先进经验,结合七部门绿色矿山建设新要求,起草《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实施意见(草案)》,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意见(草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并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单位名称或个人真实姓名及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受理部门: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布克赛尔镇敖包特东街49号
邮编:834406
联系电话:0990-6715400
和布克赛尔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