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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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布克赛尔县2026年“引客入和” 旅游优惠奖补政策(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3日)

发布时间:2026-09-28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关于《和布克赛尔县2026年“引客入和” 旅游优惠奖补政策(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旅游发展环境,激活文旅市场活力,充分发挥旅游奖补政策激励引导作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要求,保障政策科学合规、公平公正、贴合实际、落地可行,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智慧、凝聚群众共识,现将《和布克赛尔县2026年“引客入和”旅游优惠奖补政策(修订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相关单位、旅游企业、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如对政策修改内容有异议、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请在规定期限内依规如实反馈。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3日

二、公示方式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hbk.gov.cn)

三、意见反馈方式

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公众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反馈。反馈材料请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邮件、信函标题请注明:和布克赛尔县2026年“引客入和”旅游优惠奖补政策意见建议。

1.邮寄地址:和布克赛尔县和布克东街18号(新华书店大楼4楼)

2.电子邮箱:1522615387@qq.com

3.联系电话(传真):0990-6710633

四、公示内容

《和布克赛尔县2026年“引客入和”旅游优惠奖补政策(修订稿)》

 

和布克赛尔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9月28日

 

 

 

 

 

 

 

 

 

 

 

 

和布克赛尔县2026年“引客入和”旅游

优惠奖补政策

(修订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促进条例》文件精神,按照新疆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工作部署,进一步激发旅游市场活力,鼓励旅游企业积极组织游客来和布克赛尔县旅游,推动我县旅游业提质增效,结合我县旅游产业实际,制定和布克赛尔县“引客入和”旅游优惠奖补政策,具体措施如下:

一、优惠对象

组织疆外游客来和布克赛尔县旅游的旅行社、行业社团等合法合规旅游经营主体。

二、优惠类型及标准

(一)疆外团队优惠

1.住宿旅游团队:单批次组织游客10—100人(含)的旅游团队,游览至少2处A级景区,且在本县住宿1晚及以上并消费至少1次正餐的,给予每人次120元补贴;单批次组织游客100人及以上的旅游团队,游览至少2处A级景区,且在本县住宿1晚及以上并消费至少1次正餐的,给予每人次150元补贴。(均为自愿)

获得补贴的旅游团队必须是由一家旅游企业或旅游机构团体组织,独立成团。

2.不住宿旅游团队:单批次组织游客10100人(含)的旅游团队,游览至少2处A级景区并消费至少1次正餐的,给予每人次80元补贴;100人以上的旅游团队,游览至少2处A级景区并消费至少1次正餐的,给予每人次100元补贴。获得补贴的旅游团队必须是由一家旅游企业或旅游机构团体组织,独立成团。(均为自愿)

(二)专列优惠

组织游客通过旅游专列形式到我县,单列次游客量须达500人(含)以上,游览至少2处A级景区并消费至少1次正餐的,给予每人次120元补贴。获得补贴的旅游团队必须是由一家旅游企业或旅游机构团体组织,独立成团。

(三)新媒体营销优惠

新媒体博主在各类公开新媒体传播平台发布我县旅游相关内容,需添加话题#史诗江格尔故乡、神奇宝木巴家园、天赐和布克赛尔,按单一平台10天内数据分档奖励,点击量超50万且评论超500条奖励2000元;点击量超200万且评论超2000条奖励5000元。

疆外团队游、专列游奖励实行单项申报、择一享受原则,同一团队不得重复申请多项奖励。

三、奖励申报与审核

(一)申报流程

为精准统计团队客源数量、规范奖补额度核算、顺畅开展政策兑现工作,充分保障各旅游经营主体合法自主经营、自主组团权益。凡组织疆外游客来和布克赛尔县旅游的旅行社、行业社团等合法合规旅游经营主体,须在旅游团队抵达我县5个工作日前,向和布克赛尔县融视界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完成团队来和报备、材料归集、资料完整性核验、档案保管等事务性工作(该公司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其承担,政府购买服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旅游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全套申报材料报送至和布克赛尔县融视界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事务性初审,全套原始申报材料由融视界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留存归档保管;初审完成后,形成书面初审报告连同全套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上报材料开展复核,按程序完成公示,确定最终奖补名单后,向县财政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由县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至申报主体对公账户。

(二)资金兑现规则

奖补资金实行县财政总额预算管控

(三)不予奖补情形

申报主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予兑现奖补:

1.因违法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且处罚执行期满未满2年的(设定依据:《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文化和旅游部2021年发布,中国政府网可查,第二十一条明确文旅行业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管理措施期限为3年,轻微失信主体为1年。2年期限处于两者之间,是针对一般违法行为的合理折中期限)。

2.存在偷税漏税、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的;

3.近2年内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设定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第二条第1款明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2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纳入联合惩戒对象)。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奖补资金申请报告(需说明团队基本信息、行程安排、申报奖励类型及金额);

3.旅游活动电子行程单;

4.游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游客名单;

5.本县住宿点、餐饮点消费发票或收据;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监督管理

1.申报主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全部责任。严禁通过虚构团队、伪造凭证等方式骗取奖补资金,一经查实,立即追缴已拨付资金,永久取消申报资格,并向社会公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旅行社、住宿企业等合作单位若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服务质量投诉,或被相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实行奖补资格一票否决制。

五、部门职责分工

(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负责政策的组织协调、宣传解释与动态修订,做好政策落地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及全过程监督;对申报材料开展复核,按程序组织公示,核定奖补名单及奖补金额,向县财政局报送资金拨付申请。

(二)县财政局

负责年度奖补资金的预算保障与统筹安排,对资金拨付申请进行合规性审核,并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办理资金拨付。会同文旅部门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与财政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法履行旅游市场监管职责,重点规范旅游相关经营主体的价格行为、广告宣传、食品安全及商品质量,严肃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信用监管,对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并高效处理旅游消费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加强全县旅游住宿行业管理,引导宾馆酒店升级硬件设施、优化服务流程,开展住宿行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动态梳理优选住宿资源,配合县融视界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更新住宿名录,联动相关部门规范住宿行业经营秩序,查处哄抬物价、违规经营等行为。

(五)县税务局

负责为申报奖补的旅游经营主体提供税收政策指导与服务,引导其依法诚信纳税。加强对申报材料中涉税凭证的监督管理,防范虚开发票等骗取奖补资金的税收违法行为,并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依规协助提供相关涉税信息查询。

(六)县应急管理局

依据职责指导、协调文化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文旅部门及相关企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参与或指导旅游行业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并依法组织或参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县融视界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承接团队报备工作;负责申报材料的统一受理,开展事务性初审,全套原始申报材料由本单位负责系统归档保管,初审完成后形成书面初审意见连同全套申报材料报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牵头丰富文旅业态布局,重点培育打造特色家访、非遗商演等特色旅居产品,联动景区、餐饮、文创等业态形成文旅消费闭环。

六、附则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和布克赛尔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解释与修订,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