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和布克赛尔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维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本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塔城地区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了《和布克赛尔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见附件)。
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下午20:00。联系电话:0990-6712631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综合服务办公楼8楼813室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