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和布克赛尔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意见建议的函
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优化国有资产配置,保证国有资产使用作用发挥最大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新政发〔2023〕27号)、《塔城地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塔行发〔2023〕26号),结合本县实际,起草了《和布克赛尔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现征求各单位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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