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总体规划修编、产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总体规划修编、产业规划。
规划位置及范围: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什托洛盖镇以南约14km、国道217的东侧约4km处。规划范围为北至赛尔北一路、东至和布克三路、南至赛尔南二路、西至和布克一路,规划总面积22.85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2-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规划总体定位:自治区优势资源转换的重要平台,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载体,国际资源加工基地。
功能分区:规划范围内布局了能源化工板块、战略性新兴产业板块、新材料和装备制造板块、智能物流仓储板块、中小企业集聚板块、新业态新模式板块、管理服务及产业配套区等。
二、规划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党政综合楼821室
邮编:834406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15352727772
邮箱:741917015@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清泽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主任
联系电话:18099106005
电子邮箱:41920819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R3ERiVkkzuVQqCfZ8VwmA
提取码:ibfr
公众通过点击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表与园区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等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在本次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建议。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关于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规划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塔城地区和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