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财振[2023]04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县级配套)的通知
和布克赛尔县畜牧局、夏孜盖乡、查和特乡: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振【2022】22号文、塔地财振【2022】8号文)文件要求,现拨付你们2023年中央财政专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资金155万元,村集体经济或农牧民自筹163万元。请列2023年“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并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一至五项要求严格管理使用此项财政乡村振兴衔接专项资金。
望收到此文后,请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请于3日内上报绩效目标申报表。
和布克赛尔县2023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县级配套)
和布克赛尔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