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
第三次会议提出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4年1月19日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将和布克赛尔县第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转交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和布克赛尔县第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全县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经梳理汇总,县第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交由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的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共6类59件。其中,教科文卫类5件,占8.48%;农田水利类23件,占38.98%;基础设施及城建类18件,占30.51%;人事和社会保障类8件,占13.56%;工交财贸类4件,占6.78%;其他类1件,占1.69%。这些意见建议是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综合性、前瞻性问题的思考,凝聚着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心血,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呼声,体现了代表们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对政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所提意见建议对推动政府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主要做法
县人民政府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落实责任,通过全过程沟通、针对性调研、常态化督办和主动公开,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意见建议办理,切实增强办理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一)加强工作部署,高位推动落实。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议,明确办理时限,提出答办要求,规范办理程序,高质量办好每一件人大代表建议,要求分管领导积极协调建议办理日常事务,抓好组织落实,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办公室督办协调”的办理工作机制,政府督查室严格按照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规定和督办工作流程,建立办理台账,定期督促工作落实。
(二)突出办理重点,严把答复质量。坚持质量第一,在精、细、准上下功夫,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领办,对重点的代表建议开展实地督导调研,定期听取办理情况汇报,跟踪解决办理困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扎实做好每一件建议的办理和答复工作,及时对办理问题进行再梳理,办理任务进行再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县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踪督查,掌握办理情况。对代表不满意的答复,要求承办部门单位深入研究,重新办理,作出二次答复,切实提高了办理质量和效果。严格把关答复内容,认真审核答复内容与议案中所提意见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有无不符合政策规定和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保证议案答复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确保建议、问题,问有所答,件件有落实。
(三)强化日常督查,提升办理水平。为确保承办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认真不应付、及时不拖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县人民政府明确了办理要求和时限,统一答复格式,严格把关,对答复逐件审查,发现有办理不认真、处理不恰当或文字表达不清楚的退回重办。
三、具体办理情况
(一)教科文卫类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1.沈毅代表提出的《关于城市餐饮业餐厨垃圾回收问题的建议》办理情况:一是筹措资金1100万元,新建和布克赛尔县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并投入运行,该项目的建成使用,将结束县城餐厨垃圾卫生填埋处理的历史,步入生活垃圾分类的时代;二是建成生活垃圾分拣中心、成立废弃物分类指导站,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规范生活垃圾处置。
2.苏志伟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一线教师的培训力度的建议》办理情况:2023年,通过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腾讯会议、钉钉会议、千班优课等平台开展线上线下集中混合式培训160余人次,以“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地级教研活动、校本研修学习平台,对高中各学科教师进行学科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建设培训;同时,对各学校领导进行管理层面的培训,督促教师通过培训认真学习、反思、总结,完成培训作业,基于课程标准,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2024年将致力于打造一支县内教师培训者团队,示范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3.青春代表提出的《加强商店、超市等场所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监管力度建议》办理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从校园周边重点场所入手,建立监管台账,加大监管频次,开展专项整治3次,检查酒类经营单位126家/次,向未张贴警示标语的9家经营场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经营场所立案处罚2家,罚没0.4万元。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对18个片区内超市、商店等经营场所逐户张贴警示标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发放并张贴警示标语700余份。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县市监局、教科局、文旅局、公安局等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检查4次,有效加强了商店、超市等场所的监管。
4.美娜·哈孜孜代表提出的《莫特格乡村队辖区乱建乱搭乱堆现象严重的建议》办理情况:一是以乡村振兴示范村打造为契机,实施敖包特村风貌改造项目,对辖区346户常住户进行改造,将莫特格乡敖包特村确定为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按照“全面提升、分区实施、重点打造”工作措施,投资2140万元,实施污水管网项目、村容村貌提升项目、898酒吧一条街等惠民生项目,设立垃圾箱(船)250座、垃圾填埋场1处。二是乡村两级成立专班对辖区乱搭乱建乱堆现象开展专题整治,划分网格、片区专人管理、督促,累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3千立方米,清理水渠16公里,拆除私搭乱建建筑56座,平整土地20余亩,村容村貌得到极大改善。三是已将乱建乱搭乱堆现象写入村规民约,约束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营造舒适的生活环境。
5.古丽亚思曼·卡木江代表提出的《和什托洛盖镇修建体育活动广场的建议》办理情况:积极向塔城地区争取小型体育馆建设项目资金,已将和什托洛盖镇室内体育馆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纳入2022-2025年“十四五”规划中,计划对室内体育馆及附属硬化、绿化、亮化建设、室外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建设,待资金拨付到位后,在和什托洛盖镇建设体育馆。
(二)农田水利类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1.曹自坤代表提出的《加强东三牧区大口井建设力度,解决缺水问题的建议》办理情况:东部牧场现有大口井109眼,布局基本能满足牧民需要,经排查发现,其中42眼大口井由于年久失修,不能正常使用,目前已向上级申请专项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及时进行维护。
2.穆连峰代表提出的《农业灌溉用水问题》办理情况:白杨河引水工程已全线试通水,计划通过白-和连接建设项目解决和什托洛盖镇、夏孜盖乡7—8月份农业灌溉用水紧张问题;和布克赛尔县白-和连接建设项目列入塔城地区水网规划,目前已完成前期勘察工作,下一步将积极争取资金早日开工建设。
3.赵兔清代表提出的《查和特乡农业用水、自来水问题》办理情况:一是查和特乡农业灌溉用水问题,经与上级部门协调后查和特灌区2023年度农业灌溉用水指标调整至7000万方,可满足查和特农业用地灌溉用水。二是2023年实施的查和特乡饮水安全水质巩固提升项目已完成工程总量80%,目前因季节性原因停工,计划于2024年6月完工并投入使用,该项目建成投用将彻底解决查和特乡自来水水质问题。
4.甫尔加甫代表提出的《解决和什托洛盖镇水质问题》办理情况:一是通过入户走访宣传、微信群发布、国旗下宣讲等方式,对和什托洛盖镇供水水质情况向广大居民群众进行通报,让居民掌握饮用水卫生基本常识。二是加强水质检测公示情况,委托第三方检测的月检42项,年检97项将在县人民政府官网上以及镇政府公示栏进行公布,并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计划投入1.34亿元实施和布克赛尔县南区供水建设项目,加快前期手续的办理,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将于2024年年底前建成使用,解决和什托洛盖镇输水管道管径偏小、地下水水量不足等问题。
5.董臣军代表提出的《建议加大牲畜品种改良力度》办理情况:为加快我县品种改良工作,2023年引进优质种公牛新疆褐牛70头,萨福克种公羊150只、阿勒泰种公羊150只、新疆绒山羊种公羊100只,设立固定黄牛冷配点12座、人工授精8000余头黄牛,不断加快牲畜良种进程,为我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6.田润州代表提出的《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太少》办理情况: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要求,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中的建设用地按现状进行和调绘,对没有建设的原建设用地部分按现状调绘为其他草地、裸地、天然草地等,根据现行用地政策,乡镇产业类的项目原则上应当进园区,设施农用地项目只受环保及行业标准限制,除耕地、林地外的地类均不受影响。在乡村规划范围内的项目用地可按乡镇批次进行报批。
7.郭木苏荣·朝克图、覃新平、沙依拉木古丽·哈山、巴尔机·多尔机、塔斯很·阿吾斯别克、甫尔布加甫·才布加甫、塔卡·叶尔登巴特、甫尓瓦·苏布生、那木如·巴图那生、道尔吉·青梅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铁布肯乌散乡图拉村农用水的建议》办理情况:铁布肯乌散乡图拉村位于那仁和布克牧场以南,距管委会驻地60公里,现有耕地500亩(未开发的不计),草场980亩,图拉村的饮用水是由地下三个泉眼汇集在一起,来保障图拉村的饮用水及农田灌溉用水。图拉村三个地下泉眼位于图拉村村委会的北面1.5公里处,三个地下泉眼汇集在一起出水流量是1小时35立方米,按照365天计算全年出水量约为30.66万立方米,属于小二型水池,可满足村民生活用水,农用水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土地等相关手续。
8.古力达娜·达吾列提汗代表提出的《维修巴嘎乌图布拉格牧场巴嘎乌图布拉格村牧道的建议》办理情况:由于县财政经济紧张,无力承担牧道修建所产生的费用,目前已向上级申请专项资金,待资金到位后,立即开展维修。
9.甫尔瓦·曹鲁布苏龙代表提出的《和什托洛盖镇伊森托洛盖村夏草场修建水渠、种植树林的建议》办理情况:一是伊森托洛盖村修建4公里饮水工程,由和什托洛盖镇和畜牧兽医局以畜牧生产服务项目等惠农项目建设该水渠,将积极推动相关手续办理,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并投用。二是关于伊森托洛盖村在九公里种植600亩的杨树来绿化和解决草场退化问题的建议不符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章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国家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实施严格管理”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不得在天然牧草地人工种植杨树等人工林”,对退化草场我们将争取草原修复项目,改善草原植被。三是对牧民私自围栏草场事项已组织执法人员同村干部进行摸排并核实草原承包范围。
10.哈斯木·开里木汗、依等加甫·巴图巴依尔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复和什托洛盖镇西特木村牧道的建议》办理情况:和什托洛盖镇已将修复西特木村牧道事宜纳入项目库上报,待项目资金下达后,立即进行修复。
11.加依娜提汗·托留巴代表提出的《提高兽医业务水平的建议》办理情况:按照上级要求,2023年组织乡镇兽医、村级防疫员开展提升兽医业务水平现场培训2轮次/100人;后期将继续组织乡镇兽医、村级防疫员参加《塔城地区推动畜牧养殖管理现代化专题赴辽培训班》,并组织我县基层畜牧兽医工作者到附近县市交流学习,加强培养锻炼,提高基层畜牧兽医工作者的业务水平。
12.吾然·麦萨力木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集体经济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一是大力开发集体资源,在有效利用、合理开发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长远规划,开发利用,变资源为效益。二是开展服务创收,村级组织根据本村的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举办社会化的服务产业。三是创新管理机制,通过县会计核算中心严格规定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原则,切实履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搞好民主理财,严格控制各种非生产性开支,管好用好集体资金。
13.拉嘎·欧登高娃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农村宅基地是村民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建设村民住宅,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当地村、乡负有管理职责,目前自治区已将部分职能部门的职权下放至乡、村负责,对无执法权限的违法事项可向职能部门提供线索进行依法查处。
14.伊克拉斯·卡尔木别克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乡村振兴发展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一是查干库勒乡已在逐步完善村庄规划,并按照项目申报程序,完善乡村两级项目库建设,结合辖区实际,编制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报告,按照两上两下的申报程序申报村容村貌提升工程项目。二是确保村容村貌项目建设完成后,养殖基地能够充分利用不闲置,将继续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呼吁村民做好辖区内人居环境卫生以及院内院外“六件事”,做到门前“三包”,确保畜禽粪便、生活垃圾不乱倒。
15.段维策、陈庆海、杨建兴代表提出的《加大对粮食作物用水的支持》办理情况:一是2023年严格按照“在耕地和水资源保护中体现粮食优先”原则,优先保证小麦用水资源,小麦种植用水使用基本水价,凡种植粮食作物的地块,涉农各部门在项目补助资金方面优先考虑粮食作物。二是认真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现工作,最大程度做到利农惠农。三是通过“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强化用水监督”等措施,逐步实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
16.郭木苏荣·朝克图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饲草料储备和种植的建议》办理情况:目前我县暂无建设饲草料基地项目,鼓励农牧民通过与企业订单供应合作,成立家庭式饲草料合作社,保障辖区内农牧民饲草料供需,县畜牧兽医局将积极帮助协调饲草料销售,提供稳定销路。
17.郭木苏荣·朝克图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的建议》办理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农牧业生产生活用地应符合乡村规划,经村委会、乡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程序审批后方可进行建设”,目前自治区已将部分职能部门的职权下放至乡、村负责,我们将进一步督促各乡镇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六十二条之规定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对违法事项向职能部门提供线索依法查处。
18.张运河、塔勒哈提·木拉提、道那·达木苏荣、拜山别克·热合木、古丽巴尔汗·托合达尔汗、古丽加娜提·克孜尔汗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饲草料种植基地建议》办理情况:目前我县暂无建设饲草料基地项目,鼓励农牧民通过与企业订单供应合作,成立家庭式饲草料合作社,保障辖区内农牧民饲草料供需,县畜牧兽医局将积极帮助协调饲草料销售,提供稳定销路。
19.关恰·萨仁高娃、古力达娜·达吾列提汗、那木特尔·乔龙巴图、道那·达木苏荣、布娃·金花、木拉提江·恰尔甫汗、娜孜古丽·卡西木、加依娜尔古丽·合德尔汗代表提出的《伊克乌图布拉格牧场布仑村草场破坏严重问题》办理情况:伊克乌图布拉格牧场-沙吉海矿区公路于2022年9月已修建并通车。通车后往返沙吉海矿区的车辆不允许在其他便道上行驶,县自然资源局等执法单位将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该路段定期进行巡查,禁止车辆随意碾压草场。
20.科克吉克·乔龙巴图代表提出的《莫特格乡夏尔沟村与查干库勒乡接壤处夏尔沟村夏草场铁丝网破损需要维修》办理情况:经统计,莫特格乡夏尔古村夏草场总面积18.3万亩,已于2023年7月1日对其中1.3万亩铁丝围栏进行维修,剩余17万亩草场铁丝网破损维修费用已纳入2024年—2030年草原生态修复项目,根据草场修复程度,分年度组织实施,第一批项目计划2024年组织实施,我们将继续协助解决各乡镇场及村队草场界限纠纷工作。
21.那木特尔·乔龙巴图代表提出的《维修巴嘎乌图布拉格牧场巴嘎乌图布拉格村下水道》办理情况:一是巴嘎乌图布拉格牧场已逐步完善牧场村庄规划,完善乡村两级项目库建设,结合辖区实际,编制可行性报告,并按照两上两下申报程序,申报巴嘎乌图布拉格村下水道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项目,待项目资金到位后,立即开展维修。二是将加大人居环境卫生禁止将污水乱排乱倒的宣传,呼吁村民做好辖区内人居环境卫生以及院内院外六件事,做到门前三包,从我做起,为明年申报污水治理项目打下坚实基础。
22.道那·达木苏荣、布娃·金花、那木特尔·乔龙巴图、关恰·萨仁高娃、木拉提江·恰尔甫汗、古力达娜·达吾列提汗、那木加甫·布仁巴图、木尼拉·玛塔依、古丽加依娜尔·木拉提汗、古力达娜·达吾列提汗、宗达·乌其尔加甫代表提出的《关于布斯屯格牧场迭伦村牧道建设的问题》办理情况:由于县财政经济紧张,无力承担牧道建设所产生的费用,目前已向上级申请专项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开工建设。
23.娜孜古丽·卡西木代表提出的《伊克乌图布拉格村生活用水缺乏的问题》办理情况:伊克乌图布拉格牧场农村供水工程于2021年在引水渠首上游新建三座透水坝、维修改造渠首的启闭机及螺杆、在引水渠首下游1.4km处新建一座沉淀过滤池、对水厂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水厂更新改造、更新改造场部损坏的阀门井及阀件、布置末端回路等。供水保障范围为伊克乌图布拉格村、勃热生呼都格村、巴音达拉村、塔塔勒村、洪古尔沃伦村等5个村433户1356人,牲畜5000余头(只)。
(三)基础设施及城建类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1.塔斯很·阿吾斯别克、郭木苏荣·朝克图、巴尔机·多尔机、覃新平、叶尔肯哈孜·肯加根、甫尔布加甫·才布加甫、塔卡·叶尔登巴特、甫尓瓦·苏布生、那木如·巴图那生、道尔吉·青梅代表提出的《关于铁布肯乌散集中村建设污水管道和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议》办理情况:一是铁布肯乌散乡已在逐步完善驻地及周边乡村两级村庄规划,完善乡村两级项目库建设,结合辖区实际,编制可行性报告,并按照两上两下申报程序,申报巴嘎乌图布拉格村下水道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项目,待项目资金到位后,立即开展维修。二是县水利局将积极开展自来水检测,确保水质、水量以及供水保障率达标。三是已加大人居环境整治禁止将污水乱排乱倒的宣传,呼吁村民做好辖区内人居环境卫生以及院内院外六件事,做到门前三包,从我做起,为明年申报污水治理项目打下坚实基础。
2.塔斯很·阿吾斯别克、郭木苏荣·朝克图、巴尔机·多尔机、那木如·巴图那生、道尔吉·青梅、赛力克·木拉提汗、叶尔肯哈孜·肯加根、甫尔布加甫·才布加甫、塔卡·叶尔登巴特、甫尓瓦·苏布生代表提出的《关于铁布肯乌散集中村实施村貌提升工程的建议》办理情况:一是2023年按照自治区、地区以及工作要求,投入资金3552万元,开展和什托洛盖镇、查和特乡、夏孜盖乡以及莫特格乡10个示范村创建工作,截至目前,10个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项目全部开工建设。二是铁布肯乌散乡已在逐步完善驻地及周边乡村两级村庄规划,结合辖区实际,编制可行性报告,并按照两上两下申报程序,申报铁布肯乌散集中村村容村貌提升建设项目,待项目资金到位后,立即开工建设。
3.塔勒哈提·木拉提代表提出的《结合乡村振兴建设排水管道建设》办理情况:一是巴音傲瓦乡已逐步完善驻地及周边乡村两级村庄规划,结合辖区实际,编制可行性报告,并按照两上两下申报程序,申报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待项目资金到位后,立即开工建设。二是针对2022年克勒根特村申报实施的集中污水管网处理建设项目,巴音傲瓦乡积极引导群众接入下水,使项目发挥效益。
4.崔武山、孟洁代表提出的《和什托洛盖镇平房区安装路灯的建议、关于和什托洛盖镇迭仑社区安装路灯及其他基础设施的建议》办理情况:该项目已列入和布克赛尔镇、和什托洛盖镇重点项目库,我们将积极督促该项目申报,待项目申报成功后,及时安装路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
5.巴新明代表提出的《增加县城居民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状况》办理情况:富民二期、三期、五期、天富小区建设时按小区规划设计要求安装晾衣架、椅子等公共设施,因建设时间长久,部分设施存在损坏或需加固的情况,已组织社区对所管辖小区内已损坏的晾衣架和椅子等基础设施进行修复,物业服务企业将继续做好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工作;天麓小区规划内没有设计晾衣架和椅子的安装项目,后期将继续申报此类项目。
6.卡那提别克·巴扎尔别克、赛日甫·桑德克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小区内监控设备的建议、关于完善监控设备的建议》办理情况:一是和布克赛尔县振兴小区、邮电小区视频监控因维保期已过,建设方不予承担小区视频监控维护责任。二是已向上级提出《维修全县视频监控资金请示报告》,待资金到位后,及时开展后续保障工作。三是目前和布克赛尔镇已将镇域各小区内监控不完善问题反馈给政法及公安部门,争取尽快完善小区监控设备,同时两镇联合公安部门加大社区巡查力度,规范车辆管理,避免发生车辆碰撞事件,加大对居民违法犯罪宣传。
7.才仁·欧友图、阿仁·江拜代表提出的《两镇未通天然气管网的小区通天然气管网的建议、完善各小区天然气安装工作》办理情况:一是已协调两镇、物业、燃气公司等单位,对全县尚未使用燃气的小区开展缴费宣传工作,实现我县燃气覆盖率100%的目标。二是积极联络上级燃气公司对气源价格进行适当调整,使企业与天然气居民都能得到实惠。
8.东达·龙吉德代表提出的《后街原县幼儿园十字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的建议》办理情况:通过积极向上级申报项目,目前已完成红绿灯安装并投入使用,有效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9.陈本显代表提出的《加快小城镇配套工程建设,提升小城镇品位》办理情况:2021年以来投资8000万实施和布克赛尔县2021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该项目目前正在顺利进行中。2022年积极申请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2021年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区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850万元,建设内容室外电缆(含配套设施)、室外给水 、暖气管网(含配套设施)、室外天然气管道(含配套设施)2632米等,我们将继续申请相关项目,积极推动我县小城镇配套设施的建设。
10.加沙拉提·里那亚提代表提出的《和布克赛尔镇铁布克平房区没有路灯、缺水、流浪狗多的问题》办理情况:一是已于2021年申报此类项目,待项目资金到位后,尽快安装路灯。二是定期开展铁布克巷自来水维护工作,及时安排专业维修人员对管网漏损开展维护维修;对冬季管网上冻情况,继续加大巡查检修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该区域管网进行改造。三是针对流浪狗较多问题,和布克赛尔镇已于2023年年初成立打狗队,从塔城市邀请专业打狗队对流浪狗进行清理,后续将由社区包片干部加强宣传力度,管理好家养狗。
11.也尔哈纳提·达泥尔代表提出的《进一步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一是两镇实行挂牌督战,包联社区领导蹲点指导,不定期开展实地督导查看,对物业服务情况进行通报,第一时间解决难点等棘手问题;每季度开展社区物业大比拼活动,对好的物业服务通报表扬,服务滞后的物业公司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及时更换,确保两镇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微信等方式,多次宣传《物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引导居民群众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消费观,提升物业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增强物业管理的整体素质,提高服务水平。三是不定期地对物业服务范围和物业收费情况进行监督监管,加大物业收费的公示,提高物业收费的透明率。
12.塔拉思提·握热力汗代表提出的《查和特乡主街道道路建设》办理情况:查和特乡居民区道路2021年开工建设,全长19.085公里,总投资1500余万元,前期已完成全部路基建设及4公里沥青摊铺工作,因项目资金短缺问题导致停工,2023年已申请资金1000万元,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13.苗芹代表提出的《关于维修查干库勒乡主街道路灯的建议》办理情况:目前已申请专项资金30万元,组织专业施工队安装路灯40盏,并定期组织党员、村管开展巡视维护工作,确保居民夜间出行安全。
14.张运河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办理情况:一是巴音傲瓦乡已逐步完善驻地及周边乡村两级村庄规划,结合辖区实际,编制可行性报告,并按照两上两下申报程序,申报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待项目资金到位后,立即开工建设。二是针对2022年克勒根特村申报实施的集中污水管网处理建设项目,巴音傲瓦乡将积极引导群众接入下水,使项目发挥效益。
15.别木布加甫·萨仁高娃代表提出的《和布克赛尔镇道路边上的停车位不合理的建议》办理情况:一是针对停车位不合理问题,已于2021年将全县停车位重新规定停车线,累计更新停车位960个。于2022年实施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项目,对9条道路实施路面标识、标牌、标线的规划以及停车位的设定。二是我们将继续争取项目资金,继续改造停车位、合理规划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布局及有序开展城市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积极改善停车方案。
16.塔格特·乔龙巴特代表提出的《天麓小区与幸福小区十字路口安装红绿灯、五期小区内安装娱乐健身设施和增加清洁人员的建议》办理情况:一是已在天麓小区和幸福小区十字路口安装可移动简易红绿灯,在重要路段、高峰期安排执勤交警指挥交通,方便机动车辆的文明通行,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二是富民五期住宅楼的建设单位在建设时未将娱乐健身设施列入规划,我们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将娱乐健身设施列入计划内逐步完善小区的公共娱乐设施设备。
17.叶斯波力·叶尔江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一是两镇实行挂牌督战,包联社区领导蹲点指导,不定期开展实地督导查看,对物业服务情况进行通报,第一时间解决难点等棘手问题;每季度开展社区物业大比拼活动,对好的物业服务通报表扬,服务滞后的物业公司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及时更换,确保两镇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等方式,多次宣传《物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引导居民群众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消费观,提升物业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增强物业管理的整体素质,提高服务水平。三是两镇定期对物业服务范围和物业收费情况进行监督监管,提高物业收费的透明度。
18.江阿努尔·海叶尔哦拉代表提出的《加强物业管理、加强冬季道路清洁和除冰力度、畅通消防通道、便民服务站、巡警提高服务群众能力的建议》办理情况:一是两镇物业公司已对每栋楼的楼道窗户、楼道灯进行排查,对损坏的窗户、楼道灯及时修复,做好公共设施维护工作。二是已安排物业加大对小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重点做好冬季道路清洁工作,及时清扫积雪,方便群众进出,保障冬季居民进出的安全,我们将继续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好服务职责,让群众满意。三是已为便民警务站配备便民利民设施设备18种,确保群众有困难能第一时间予以解决;便民警务站车巡组、步巡组在常态化开展巡逻过程中,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帮助,2023年以来,累计解决群众困难210起、提供服务帮助322次。
(四)人事和社会保障类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1.吐尼克·玛达提汗、齐曼古丽·吐尔逊代表提出的《关于社会化职业工作者绩效工资待遇的问题、关于提高社区干部工资待遇的问题的建议》办理情况:该建议不符合规定。一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的通知》(中办发电〔2021〕31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建立绩效奖金,将清理归并的奖励性补贴统一设立为公务员绩效奖金,下设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两个子项目,实施范围限于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群团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县社区工作者属于临时聘用人员,不在此发放范围。二是社区干部职工工资待遇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执行,现有社区各类聘用人员(含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按照分批有序、择优转聘、稳妥推进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将符合条件的各类聘用人员转岗纳入职业化管理,若社区人员配备已达到相关要求,不再进行公开招聘。
2.肖建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医务工作人员同工同酬的建议》办理情况:一是县财政医护人员属于县财政聘用,工资由县财政支付,我县医疗卫生系统县财政聘用人员422人,根据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2021年至今县财政编外人员只减不增,坚持“积极稳妥、优化整合、精准压减、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消化。二是我们将通过尽快提高医疗服务技术水平,提高医疗收入,实现医疗机构绩效管理,提升医务人员收入等方式不断提升医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木尼拉·玛塔依代表提出的《关于布斯屯格牧场3090人员基层补贴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该建议不符合规定。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完善自治区乡镇工作补贴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19〕43号)规定第二条“补贴范围为在编在职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上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布斯屯格牧场干部属于县财政聘用,工资由县财政支付,3090人员不属乡镇基层补贴发放范围。
4.布娃·金花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牧场3090县财政聘用人员冬季取暖费的建议》办理情况:该建议不符合规定。一是牧场干部职工工资待遇严格按照《关于提高国有牧场聘用干部工资报酬及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批复》(和人发〔2017〕25号)文件执行:“自2017年6月1日起,将国有牧场工作的牧场人事代聘人员工资报酬提高至3090元(含“五险一金”)”。二是布斯屯格牧场干部属于县财政聘用,工资由县财政支付,根据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和县财政承受能力,2021年至今,目前县财政编外人员只减不增,坚持“积极稳妥、优化整合、精准压减、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消化,进一步缓解财政供养压力;鉴于以上情况,目前,不予发放牧场3090名县财聘人员的冬季取暖费。
5.古力给娜·加力木汗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和布克赛尔县卫生系统人才流失严重,引进人才困难的建议》办理情况:一是2022年塔城地区印发《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中对引进范围和标准、程序、政策待遇、考核管理进行详细规定。新增“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生活补助、职称待遇”等优惠政策。近年来,我县始终把留住卫生人才作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在有空编的情况下,通过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和定向免费培养等方式不断引进人才,从2021年至今,卫生系统招录事业编人员25人。二是针对卫生系统干部队伍现状和业务需求,近年来通过“定向培养进修、挂职锻炼、参观考察、岗位实施聘用、岗位练兵,学历教育”等方式,充分挖掘社会资源,提高本土医疗技术人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三是我们将结合实际用好用活援疆政策,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6.桑铁军代表提出的《居民就医问题》办理情况:查和特乡卫生院核定编制5名,当前在岗6人(其中,在编人员1人,县财政5人),已上报招录计划,并积极推进医共体建设,待医共体建设有序推进后,实行医共体总院医师下沉坐诊制度,进一步解决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短缺问题。
7.甫尔加甫代表提出的《加强廉租房监管力度,让不符合条件的住户搬离》办理情况:一是关于有些廉租房经常无人居住的问题,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已向两镇下发《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函》,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公租房动态管理”方面,对承租人长期无人居住、转租转借、空闲房屋、故意拖欠租金、去世、户籍转移异地,购买房屋,承租人身份转变等问题进一步核实,重点整治公租房(含廉租房)动态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重新对“满5年以上、享受住房待遇的承租人进行“八部门联审”和认定工作,对审核不通过的承租人立即责令退出房屋,并结清租金和办理退房手续。二是关于廉租房酗酒现象,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办与社区联合入户调查并书面警告,签订承诺书。
8.郭木苏荣·朝克图代表提出的《关于将乡镇人大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的建议》办理情况:县财政已按照乡镇统发在职人员人数安排经费预算(每人/年/12000元),用于保障乡镇人大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五)工交财贸类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1.木拉提江·恰尔甫汗、关恰·萨任高娃、宗达·乌其尔加甫、塔格特·乔龙巴图、布娃·金花、娜孜古丽·卡西木、古丽给娜·加力木汗、那木特尔·乔龙巴图、道那·达木苏荣、那木加甫·布任巴图、古丽加依娜尔·木拉提汗代表提出的《布仑-夏孜盖乡煤矿之间草场被破坏、184团—北屯之间占用牧场修建公路补贴未发放、2020年占用牧场安装电线杆补助未发放》办理情况:一是伊克乌图布拉格牧场-沙吉海矿区公路于2022年9月已修建并通车。通车后往返沙吉海矿区的车辆不允许在其他便道上行驶,县自然资源局等执法单位将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该路段定期进行巡查,禁止车辆随意碾压草场。二是经过核查,184团-北屯修路(国道G576)草原征占用面积和补偿金额已统计并上报,待上级批复后发放补偿款。三是经过核查,2020年电力线征占草原补偿费已汇入洪古尔沃伦村账户。我们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严格要求企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加强草原监督管理工作力度。
2.才温·欧日丽玛代表提出的《提高社区干部工资待遇、平抑物价的建议》办理情况:一是社区干部职工工资待遇严格按照关于《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文件中关于“工作年限、岗位、职称、学历发生变化的,从次月起调整薪酬;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参照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予以奖励;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晋升1个岗位等级,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不调整岗位等级,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下调1个岗位等级并调整对应的基本薪酬;试用期薪酬按照三类岗位1级标准的80%发放,不进行薪酬套改(含学历、岗位、职称薪酬等)”要求,执行薪酬待遇动态管理。二是已制定《和布克赛尔县平抑市场物价方案(草案)》,通过多部门合力,建立包括引进蔬菜批发经营商户,增设物流仓储环节等多项措施,强化配套设施的完善,逐步完善标准健全、功能完备、上下游有效衔接的冷链仓储服务体系,以此为抓手,降低我县蔬菜价格。
3.陈宜礼代表提出的《关于平抑我县菜价的几点建议》办理情况:我县蔬菜基本从外地调入,存在二次批发、运距较远、运费较高的问题。目前已制定《和布克赛尔县平抑市场物价方案(草案)》,将通过多部门合力,建立包括引进蔬菜批发,增设物流仓储环节等多项措施,强化配送逐步完善标准健全、功能完备、有效衔接的冷链仓储服务体系,以此为抓手,降低我县蔬菜价格。
4.刘新刚代表提出的《尽快恢复和什托洛盖镇火车客运运输及道路修复》办理情况:和什托洛盖镇-火车站道路为2017年PPP项目,项目由地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2017年因国家政策调整停止建设,目前该项目由地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清算退库,还未完成退库,该道路与拟建飞机场道路为同一线路,目前已将机场道路建设需求上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后期将继续跟踪项目进展,加快推进项目。
(六)其他类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1.别尔德别克·塔力艳代表提出的《给婚后与父母分户的子女分一块地盖房子》办理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次修正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住宅用地、农牧业生产生活用地,应符合乡村规划,需要自建房屋居民可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乡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程序审批后方可进行建设”,乡镇场将协助村民按程序向自然资源局等用地审批部门申报,获得审批后新建房屋。
三、存在问题
从2023年的办理情况来看,办理成效在总体上比往年有所提高,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办理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重视程度不高。个别单位对代表建议重要性认识不够,办理工作深度和落实力度不强,在办理建议工作中“重送达、轻回访”,建议办理完毕后对代表的回访不到位。二是工作推进不力。个别单位在办理前未与代表沟通面商,未根据代表真正需求来制定和研究解决问题措施和办法,办理工作进展迟缓,效果不明显。三是协调配合不紧。上下协调配合不紧密,对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办理的意见建议,单位之间缺少有效沟通协调,没有形成工作合力。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办理工作。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将代表建议分解落实到县直部门办理,并提出明确办理要求。同时,将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落实责任,通过全过程沟通、针对性调研、常态化督办和主动公开,把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放在首位,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二)创新方法,提高办理工作水平。我们将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主动做好代表建议和意见办理工作,认真研究,及时答复,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确保代表建议和意见办理工作全面落实,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度。
(三)强化组织,严格把关答复质量。我们将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督办制度,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考核范围,逐项梳理代表建议,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流程,并纳入县政府督查重点事项,定期检查催办,督促及时答复,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