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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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布克赛尔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9-11-11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帕勒曼加·阿布都娃加代表:

您提议的关于和什托洛盖镇耕地浇水费用高的意见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2019年3月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7〕29号),自治区党委2019年1号文件,2019年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和地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依据相关规定、规范、要求以2015年为基准年进行农业水价科学测算,并聘请新疆永佳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对和布克赛尔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2013年--2015年度有关供水财务成本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和布克赛尔县农业2013年--2015年三年平均单位供水成本为0.2119元/立方米,目前和布克赛尔县农业水价执行的是《关于调整我县农业灌溉用水价格请示的批复》(和政办函〔2018〕16号),农业用水均价为0.1135元/立方米。目前是塔城地区最低农业供水水价。


和布克赛尔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