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公示
根据《关于规范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案件建档归档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已完成X2XJ202203310017号信访件的整改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9日(10天)。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和布克赛尔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地址: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和布克赛尔县分局
邮编:834499
联系电话:0990-6710616
联系人:阿拉什才仁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和布克赛尔县分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