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和布克赛尔县2026年度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 补助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常态化巩固教育帮扶成果,做好我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切实减轻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的经济负担,激励更多脱贫家庭子女走技能成才、技能就业之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6年度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26年度"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为我县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具体包括:
(一)脱贫家庭子女: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在库的脱贫人口家庭中,接受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学生。
(二)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未消除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中,接受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学生。
二、补助范围及标准
(一)补助范围:就读于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中、高等职业院校,且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学生)。
(二)补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我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实行秋季学期一次性申报、一次性发放的方式,即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学年申报一次,经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全年补助3000元。
三、申报时间
2026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报时间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10日,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
四、申报材料
申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需提供以下材料:
1.“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
2.学生家庭户主及本人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中职在校就读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学籍系统截图,高职在校就读学生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校验证报告;
4.中高职在校就读学生、顶岗实习学生均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注明就读专业、年级、学制及学籍状态,备注所在班级班主任姓名及联系方式);
5.学生本人或监护人一卡通(社保卡)复印件。
五、申报程序
(一)农户申报。符合条件的家庭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村级初审。村(居)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核实学生身份、家庭信息及在校就读情况,初审通过后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级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审核通过后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四)县级审定。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对申报对象进行联合审定,确认补助名单及补助金额,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账户直接发放到学生家庭。
六、注意事项
1.同一学生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2.学生因休学、退学、转学等原因不在校的,应及时向所在乡镇、村队报告,停止享受补助政策。
3.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回全部补助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我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仅在秋季学期开展申报工作,春季学期不单独组织申报,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务必在秋季学期申报期内及时申请完成。
5.我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与“援疆资金”设立的教育资助资金可同时享受,不以“就高不就低”原则取消补助资格。
七、咨询方式
如对“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有疑问,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办或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致电咨询。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应届毕业生有关就业、人事档案等相关事宜可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县农业农村局 0990-6716120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990-6715094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0-6715830
特此公告。
和布克赛尔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