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自治区、地区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流动检测点远离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执法站所、停车场、卸载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进行处理。”的规定,经和布克赛尔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同勘验,设立1处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停车场及卸货场。现将停车场及卸货场信息对社会予以公示。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河西巷与那木德格路交叉口正西方向660米左右和布克赛尔县正和机动车环保检测站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