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行政许可决定(2025年第一批)的公告
因新疆兴塔运输(集团)和布克赛尔县运输公司自愿终止和布克赛尔县至乌尔禾县客运班线,于2025年5月27日新疆兴塔运输(集团)和布克赛尔县运输公司向我局提交自愿放弃经营和布克赛尔县至乌尔禾县市际客运班线(有限期为:2023年1月10日至2027年1月9日,投入1辆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的规定,参照《客规》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我局依法依规注销对该公司下发的经营和布克赛尔县至乌尔禾县市际客运班线行政许可决定。
以上《行政许可决定书》(新塔和交客决字[2023]001号)自公告之日起作废,经营者应于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将相关证件交回原许可机关,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