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和布克赛尔县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意见的通知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我分局联合和布克赛尔县公安局起草了《和布克赛尔县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6年3月10日前反馈至我局。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6年3月2日至3月10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电子邮件方式:lsz1671@163.com;
(二)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和布克赛尔县分局(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哈同南街4号,邮编834400)。
附件:
关于和布克赛尔县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和布克赛尔县分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