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和布克赛尔县生态环境问题线索举报的公告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和布克赛尔县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拓宽和畅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渠道,动员全社会力量监督、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我县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身体健康,现将受理生态环境问题线索举报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凡在和布克赛尔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属于下列情形的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均欢迎举报:
(一)项目与产业源头违规问题
1.建设项目或产业“未批先建”或“未验先投”。
2.违规审批或建设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范围的产能,以及“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
3.企业未执行绿色低碳发展要求,超过能耗与排放标准进行生产。
(二)生态破坏与违规开采问题
1.非法从事矿产资源(含煤矿)开采活动,包括无证盗采、私挖乱采、越界开采等。
2.在河道、湖泊、水库等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取土,破坏水岸线。
3.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地下水,使用非法机电井。
4.矿山企业非法占用、破坏林地、草地、湿地等。
5.毁林毁草开荒、非法开垦等破坏植被,造成林草场退化。
7.在自然保护地内违规进行开发建设或经营活动。
8.矿山企业未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关闭矿山未开展治理,造成水土流失或地质灾害。
9.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存在违法项目、排污、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三)污染物排放与处置问题
1.企业、个体偷排、直排、超标排放废水、废气,或通过渗井、渗坑、暗管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污。
2.环保治理设施、自动监测设备擅自停运、闲置或数据弄虚作假。
3.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
4.工业企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等严重扰民。
(四)废弃物违规处置问题
1.非法倾倒、堆放、填埋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2.危险废物(含油田危废、废机油、废电池、废酸碱、沾染物包装等)非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
3.医疗废物未按规定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
4.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等农业废弃物未得到有效回收处理。
5.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未配套治污设施或设施不正常运行,养殖废弃物(粪便、污水、病死牲畜)随意排放。
6.乡镇及农村地区生活垃圾随意堆存。
(五)其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二、监督举报渠道
为确保您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请通过以下官方渠道进行举报:
(一)举报电话:09906717006,09906717007,18999317186
(二)举报电子邮箱:577126354@qq.com
(三)来信来访地址:和布克赛尔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布克赛尔县哈同南路4号,邮政编码:834400)
三、举报要求与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举报:为便于核实情况、反馈处理结果,鼓励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有效联系方式。我们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二)确保内容真实:举报人应本着客观、公正、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问题。举报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准确,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确切地点(如乡镇、街道、村队、路名、企业名称、坐标等)、时间、具体情形,以及能够证明违法事实的图片、音频、视频等相关证据材料。
(三)明确法律责任:举报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扰乱举报秩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坚信,每个人的关注和参与都是守护绿水青山的重要力量。诚挚邀请全县广大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行动起来,踊跃提供生态环境问题线索,与我们携手并肩,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举措,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全面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和布克赛尔而努力奋斗!
特此公告。
和布克赛尔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