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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布克赛尔县推行“扫码入企”的公告

来源:司法局 日期:2025-10-22 15:10 点击:[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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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布克赛尔县推行“扫码入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工作部署,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塔城地区推进“扫码入企”规范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塔行办发〔2025〕40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和布克赛尔县企行政执法检查规范化水平,坚决遏制乱检查,经地委、行署批准,现就在和布克赛尔县推“扫码入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5年10月1日起,县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住建等7个行政执法部门入企执法,均应先行扫描“塔通办涉企检查码”,实现扫码报到、亮码告知、照单检查。严禁变相检查,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上述部门不扫码的执法人员,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可以拒绝接受检查。后期,将分阶段实现全部行政执法单位“扫码检查”。

监督投诉电话:12345、0990-6715943。

特此公告。

附:关于在塔城地区推行“扫码入企”的公告

                  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2

关于在塔城地区推行“扫码入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工作部署,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塔城地区推进“扫码入企”规范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塔行办发〔2025〕40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塔城地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规范化水平,坚决遏制乱检查,经地委、行署批准,现就在塔城地区推行“扫码入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5年10月1日起,地县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住建等7个行政执法部门入企执法,均应先行扫描“塔通办涉企检查码”,实现扫码报到、亮码告知、照单检查。严禁变相检查,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上述部门不扫码的执法人员,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可以拒绝接受检查。后期,将分阶段实现地区全部行政执法单位“扫码检查”。

监督投诉电话:12345、0901-6265376

塔城市0901-6225104

额敏县0901-3348315

乌苏市0992-8512018

沙湾市0993-6013018

托里县0901-3682143

裕民县0901-6525677

和布克赛尔县0990-6715943。

特此公告。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5年10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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