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和布克赛尔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和布克赛尔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单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和布克赛尔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见附件)。
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下午20:00。
联系电话:0990-6712631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综合服务办公楼8楼815室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