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盖东砂石土集中开采区砂石料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和布克赛尔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对下列采矿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及矿业权交易平台
(一)出让人
名称:和布克赛尔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敖包特东街与哈尔尕图北路交叉口西100米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塔城市迎宾路六合广场环路三号(六合大厦东侧)
(三)拍卖人
名称:新疆公信拍卖有限公司
场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北路458号
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和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盖东砂石土集中开采区砂石料矿采矿权
地理位置:和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盖东砂石土集中开采区砂石料矿位于和什托洛盖镇东南135°方位,直距9千米,行政区划隶属于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管辖。
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6°4′54.24″,北纬46°27′36.58″(CGSS2000坐标系)。沿S225省道可达矿区,交通较为便利。
出让矿区范围拐点坐标(CGCS2000 坐标系):
1,5147313.05, 29429331.21
2,5146948.94,29429073.58
3,5146783.13,29429219.21
4,5147497.73,29430026.65
5,5148141.75,29429376.65
6,5148168.94,29428419.95
矿区面积:0.902平方公里
出让矿种:建筑用砂
预估资源量:627.35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715 米~+744米
出让年限:11.92年
出让起始价人民币:834.04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
注:最终成交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面积、资源量、开采标高等,以与出让人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确定的数据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加盖公章)
3.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
4.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见附件)
5.“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上传信用信息报告。
四、报名、拍卖时间及方式(北京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二)报名时间:2024年9月30日10:00至2024年10月31日19:00止。
(三)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与该采矿权出让交易的竞买人均应在报名时间期限内登录“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市场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矿权交易栏目,上传报名资料。竞买申请人报名审核通过后,于报名截止前,登录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中“塔城地区矿权线上竞买操作”的指引,选择银行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
(四)报名网址:http://ggzyjy.xjtc.gov.cn/
(五)拍卖会时间:2024年11月1日上午11:00。
(六)拍卖会地点: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五、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拍卖采用公开竞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结果公示:拍卖结果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其他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六、签订出让合同、办理采矿权登记
(一)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持《采矿权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二)《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采矿权竞得人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缴纳采矿权竞争出让的成交价。
(三)竞得人需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和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578号文)规定,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后,缴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具有投资风险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调整的,采矿权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三)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五)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登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六)网上交易时推荐使用IE11版本的浏览器。
八、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或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
九、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负赔偿责任,出让人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的;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内容
(一)竞买人如需到矿区现场踏勘,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二)其他未尽事宜及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本次采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四)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www.mnr.gov.cn/;
2.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jhbk.gov.cn/;
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jtc.gov.cn/;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901-6238709 宫茹钰18999495659
刘 强15292628653
监督电话:0990-6715400
和布克赛尔县自然资源局
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