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关于持续深化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应用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号)文件要求,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更新成果纳入“一张图”,全面应用于日常项目用地权属审核、土地征收储备供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国土变更调查、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工作,要确保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现势性、可靠性,需对2023年10月汇交报部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成果进行再次更新。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相关通知要求,确保和布克赛尔县有序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应用工作。
经初审,我县拟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部分进行登记发证工作。现将更新内容进行公告,请各相关权利人前往和布克赛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核对,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土地权利有效,将予以注册登记,并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点: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90-6710571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