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七项整改任务,经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自治区、地区整改方案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要求已完成整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自治区住建厅推进落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力,“十二五”确定的新改建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到2015年底分别完成规划目标81%、42%和27%,目前对相关工程掌握不清。
二、 整改责任单位
和布克赛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 整改完成情况
对照“十二五”规划中列入国家、自治区投资建设计划和地方政府建设计划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再生利用工程项目,和布克赛尔县污水处理系统及附属工程于2018年开工建设,2019年6月29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2019年7月进行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第三方在线比对验收,并进行网上公示,无投诉,无异议;污水处理厂出水均达到一级A标准。已完成整改任务。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7日-4月2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人:吐主任 联系电话:18799201678
和布克赛尔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