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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布克赛尔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八十六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公示(原文)

来源:和布克赛尔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期:2020-03-27 18:03 点击:[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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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八十六项整改任务,经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自治区、地区整改方案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要求已完成整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自治区86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工业园区中,还有37个园区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填埋等环境基础设施至今尚未建成

二、 整改责任单位

和丰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 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和丰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一期为日处理120方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改良型A2/O 沉淀池 滤池”一体化工艺,一体化除磷工艺及次氯酸钠消毒工艺;新建排水管道5.3千米。2018年10月17日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并开工建设,11月22日完成项目建设;11月24日完成一体化设备安装;12月7日完成项目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12月28日完成在线监控设备联网。园区企业均未生产,产生的污水量不足,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导组会议纪要》(第四期)精神,待污水正常生产投入运行后再进行环保验收,已达到销号要求。

二是和丰工业园区一般固废处置项目,于2018年10月17日开工建设,项目年处理固废8.48万吨,占地面积约19600平方米,为山谷型场地,长约140米,宽约140米,场地按Ⅰ类固体废物处置填埋厂建设。2019年6月4日完成项目建设并完成工程验收。2019年7月委托第三方进行环保竣工验收,12月完成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验收网站公示,已达到销号要求。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7日-4月2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人:吐主任        联系电话:18799201678

和布克赛尔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终审 :魏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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