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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七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和布克赛尔县分局 日期:2019-08-19 18:08 点击:[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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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对国家有关要求执行不彻底,工作一拖再拖。截至督察进驻时,仍有2套常减压炼油装置、5家小焦化企业以及数十台5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小火电机组等国家早就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没有淘汰到位”的问题,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及时安排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发改委做好淘汰落后产能方面的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二、 整改责任单位  

和布克赛尔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 整改完成情况   

2018年结合自治县实际,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对自治县工业企业中的发电、水泥、纺织等企业进行了再梳理、再排查、再检查,共检查企业10家,其中,发电企业1家、水泥企业1家、纺织企业2家、盐化工企业1家,其他工业企业5家。经排查,企业没有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的淘汰落后产能设备。

2019年按照《关于开展对淘汰落后产能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对乡镇场、自治县辖区工业企业进行了再梳理、再排查、再检查,确保了淘汰落后产能不在和布克赛尔县出现,按照自治区整改措施逐一完成了整改任务。

公示时间(2019年8月17日-8月23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人:沙·吐娅   

联系电话:18799201678

            和布克赛尔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和布克赛尔县分局代章)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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