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好、管得好、长受益,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布克赛尔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管理能力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9〕65号)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曲鲁木 曲红县委副书记、 县长
电 话: 0990- 6710181
职 责: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行业监管责任单位:和布克赛尔县水利局
责任人:李局长
电 话: 18999313866
职 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要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县级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单位:和布克赛尔县农村供水总站
责任人:刘站长
电 话: 1899931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