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受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红山煤矿(300万吨/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内容概要
红山井田位于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什托洛盖镇东8km处,距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县城46km,行政区划隶属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什托洛盖镇管辖。
新疆国土资源厅以新国土资采划[2018]018号对红山煤矿划定矿区范围进行了批复,井田境界北部以西山窑组底部煤层露头线为界,南部以西山窑组最顶部可采煤层埋深1000m的投影线为界,西部以规划高速公路或217国道为界,东部以嘎顺乌散煤矿精查区西界延长线为界。井田东西走向长7.72—8.00km,南北宽7.85—8.42,面积约为48.8514 km2。
二、委托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什托洛盖镇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17797907065
电子邮箱:309180141@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评价单位联系人:毕阳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0991-4513324
电子邮箱:161098027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