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营单位终止经营活动,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经营单位注销登记,其登记程序和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的文件,可参照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注销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中,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分支机构所隶属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或盖有企业印章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分支机构所隶属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或盖有企业印章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营业单位注销登记注册书》; 《营业单位注销登记注册书》;
3.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4.分支机构所隶属的企业法人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分支机构所隶属的企业法人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其他有关文件。 其他有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