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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了解和掌握我县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性文件备案、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加强对上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2007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组成小组对政府部分局委办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了评查。
一、评查工作概况
从今年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所反映的情况分析,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点、难点和弱点在各局委办。这次评查的中点放在县国土资源局、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水利局、农业局、社会保险管理局、环保局、安监局等单位。考核组采取听取自查报告、座谈、、查阅资料、走访、评查等方式,对上述单位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评查。政府各局委办很重视这次评查,各局委办依法领导小组领导对自查情况进行了汇总。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情况
(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总体情况
县国土资源局、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水利局、农业局、社会保险管理局、环保局、安监局等单位高度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主要表现在:
1、明确指导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把贯彻落实《刚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指导意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作为规范和推动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实行“政府统一领导,行政领导负责,部门分工协作,法制机构协调”的组织体系,一级抓一级,逐级抓实,基本建立了以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了主管和分管领导的行政执法责任,成立了依法行政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扎实有效地顺利开展。县国土资源局、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水利局、农业局、社会保险管理局、环保局、安监局等单位成立了依法行政指导协调小组,组长由主要行政领导担任。
2、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最直接的目的是促使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为此,被评查的单位都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建设高度重视,依法建立和实行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听证、投诉举报、领导集体研究公示、回访、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告、罚款决定与收缴罚款相分离等一系列规范行政执法的程序制度和内部制度。保证了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和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从制度上保障了对行政执法案件查处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正确性。
3、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被评查的单位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并积极参加上级国家机关和政府法制部门2007年度举办的培训班,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4、加强监督检查。被评查的单位大部分实行了案件审核制度,规定系统内按照一般程序办理的案件,必须由法制机构进行审核,有效地防止了错案的发生。还定期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行政处罚行为、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复议行为、行政收费行为和各项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二)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主要成效
1、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增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通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被评查单位普遍增强了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很多执法单位的负责人带头学法、守法、加强了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法制部门建设的步伐明显加快。
2、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通过清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理顺了行政执法关系,减少了执法过程中的推诿扯皮。
3、行政执法行为日趋规范,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实行责任制的执法单位建立健全了各项行政执法制度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4、行政执法监督逐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告、行政执法回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错案追究责任等一系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有力地维护了政府权威,保证了政令畅通。
三、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情况
县国土资源局、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水利局、农业局、社会保险管理局、环保局、案件局等单位认真贯彻实施两个规章和《通知》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明确了报送、呈阅、转办,初审、政府常务会审定、审核、领导签批、公布及备案等程序,并落实到相关部门。制定主题法定化。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和临时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对制定主体进行了严格规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
(1)有些单位个别领导同志思想认识比较模糊,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2)发展不平衡,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好于政府所属部门,政府有的所属部门还没有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作用,相当一部分还尚未建立和推行这项制度。
(3)行政执法责任制还不规范,有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解决。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方面
一是有一些部门对备案工作的重要性和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积极主动履行备案工作职责,应备不备和报备不及时的现象仍普遍,二是备案工作宣传、培训力度还不够。广大人民群众对两个规章不了解,行政机关的绝大多数工作人员对此也不了解。三是备案监督工作力度不够,制度措施跟不上,相关机构之间职责不清,工作衔接不上。制定机关的收发文件机构与法制机构在报送备案工作上,存在职责分工不明确,协调不到位的问题;普遍存在相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职责不清的问题。
(三)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文书方面
被评查单位中:
1、文书形式规范方面:从文书齐备性来看,大多数案卷的文书基本齐备,但个别案卷中缺少必备文书,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回证等。从文书整洁性来看,有的文书材料上的金属物没有剔除。纸张规格不统一,不规范。从文书装订规范性来看,大部分案卷卷内目录计算机打印,没有骑缝章等问题存在。
2、文书内容规范方面:使用依据不明确、较笼统的现象依然存在,没有正确使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项、目。有些案卷的实施及调查询问笔录表述过于简单,有的案卷没有收集证明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等。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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