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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自治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指导意见,(新政发[2005]1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塔城地区《关于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指导意见>的贯彻意见》(塔行发[2006]19号以下简称《贯彻意见》)文件精神以及地区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治县于2006年5月26日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上要求县所属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扎实实的做好我县推行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为认真贯彻自治区《指导意见》和塔城地区《贯彻意见》,自治县设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确定有任务分工的法制办、监察局、人事局、计委等18个牵头部门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同时要求所属行政部门认真全面贯彻落实《贯彻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目前,自治县所属行政部门贯彻落实工作进展顺利。
(一)明确指导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县各乡镇场、政府各局委办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思想认识,把贯彻落实《纲要》和《贯彻意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落实。自治县教育局、气象局、环保局、计生委、农业局、国土资源局、那仁和布克牧场等单位成立了依法行政指导协调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
(二)制定了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自治县个乡镇场、政府各局委办按照《指导意见》和《贯彻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自治县教育局、气象局、环保局、计生委、农业局、国土资源局、那仁和布克牧场都制定了落实《贯彻意见》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情况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119号令(以下简称《备案规定》第十七条:县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自治县法制办按照人民政府的要求,近日,对我县所属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
(一)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情况。2006年共收各部门报送规范性文件5件。人民政府报备5件。
(二)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法制办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但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没有专人负责,因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三、行政执法督查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几年来,人民政府所属部门都能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实际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建立了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了主观和分管领导行政执法的责任,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确保了“两制”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取得实效。
(二)认真清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明确责任。自治县法制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129号令规定以及行署法制办的通知,下发《关于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清理检查的通知》(2006和政法字4号),要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对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主体资格、执法依据进行自查,对自查情况上报县政府法制办。各部门按照要求,及时进行了清查,并报了清查情况,总体来讲,各执法部门能严格依法行政,具体体现在:一是明责明确。能够依法行政,确定岗位责任,并将职责与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二是法律文书较为规范,大部分执法单位使用法律文书已经格式化,三是行政执法水平有所提高。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自治县所属部门狠抓了队伍建设,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129号令,各部门制定出培训计划,严格考核制度,提高了培训质量。
四、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部门的领导对贯彻落实《纲要》和地区《贯彻意见》认识不到位,对推进依法行政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如期作出工作安排和部署。
(二)备案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主要原因:一是对规范性文件及其制定程序和报备工作认识不足,二是没有专职人员负责。
(三)执法主体较为混乱。一是主体资格不合法,由于受行政编制的制约,在一线执法人员中有以工代干或者工人编制的人员在执法,如:安监局、建设局、水利局等。二是执法主体不清,存在多头执法、交叉执法、执法错位的现象,如电力执法,按照法律规定电力执法职责应在经贸系统。三是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程序违法现象。四是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有待于提高。
五、工作建议
(一)针对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贯彻意见》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要着力加强指导、协调、督促工作。自治县所属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提高认识,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
(二)我县政府法制机构现状远远不能适应新时期法制工作的需要,人员短缺,法制工作基本处于瘫痪状态,为改变这一现状,在配备人员上选调一批法律专业的干部,充实到政府法制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三)要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组织机关公务员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备案规定》的内容和精神实质,提高遵守法定制定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法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依法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的意识和自觉性。
(四)自治县法制办将加大对全县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执法监督体制,逐步规范我县的行政执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