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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位于和布克赛尔镇和布克东街北侧。政府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机关大楼二楼。现有干部职工35人,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6名,一般干部15人,工人15人,由蒙、汉、哈、维等4个民族组成。
二、工作职责
(一)、检查督促县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县领导重要指示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二)、负责政府日常文件(电报)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审核、草拟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
(三)、研究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场请示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或处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决定。
(五)、协助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政府直接处理的社会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根据政府工作部署和政府领导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政府及办公室的值班工作,及时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
(八)、负责各级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以及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
(九)、负责制定自治县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综合体改方案,检查体改规划方案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外事侨务工作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处理上级部门交办和本地区的外事侨务具体事宜。
(十一)、负责代表县委、政府受理信访事项,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
(十二)、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政府领导服务。
(十三)、办理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
负责各类会议的会务、记录、会议纪要;政府日常文件(电报)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审核、草拟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负责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对外联系的介绍信函;负责大事记的撰写工作;负责外事侨务有关事宜;负责政府部门的信息督查工作;负责政府及政府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具体事宜。
(二)县政府法制办
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对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许可等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实施情况以及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承办政府确认和公布所属各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工作。对政府、政府办公室制定的涉及法律事项的规划性文件进行审核把关,清理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指导政府部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具体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认真做好仲裁案件的受理工作。
(三)信访局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指示;代表县委、政府受理信访事项,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县委、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负责自治县信访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报送信访信息,反映社情、民意,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