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财政局位于赛尔东街,财政局共有5名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分别是:局长、2名副局长、组织部任命的副主任科员、农开办副主任;设有办公室、预算股、文行股、社保股、农财股、农税股、财监办、基建股、政府采购办、企业股、扶贫办、金财办、乡财部、国库支付中心、综合股;在职职工59人,由蒙、汉、哈、塔塔尔四个民族组成,其中汉族同志25人,占总人数的42%;少数民族同志34人,占总人数的58%;其中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44人,占总人数的75%;有中级职称的人8,年龄在40岁以下的人41,占总人数的70%;纵观全局,我局干部职工的文化水平是较高的,年龄结构也是合理的,因而也为我局各项工作的蓬勃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二、财政局主要工作职责
1、制订全县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金管理等制度规定、实施办法等,指导乡镇财政工作。
2、根据和布克赛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拟定全县中长期财政计划和财源建设规划;参与制订全县各项宏观决策;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3、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县级预算的安排,确定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执行,负责征收全县废水收入。
4、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全县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全县政府性基金,管理全县财政支出。
5、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方针政策、改革方案、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的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和监督资产评估业务。
6、管理和指导全县的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查处会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7、检查监督各乡镇和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8、负责财政信息宣传工作,组织财政信息的搜集、处理和分析。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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