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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政府网 发布日期:07-04-10 12:26:44
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和政发[2007]9号

关于印发和布克赛尔县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场、政府各局委办、县直各企事业单位:
     《和布克赛尔县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和布克赛尔县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二○○七年三月七日
 
 
   
 
                                                   和布克赛尔县2007年纠风工作
                                                                  实施意见
 
       2007年,和布克赛尔县纠风工作要按照中纪委七次全会,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工作重点的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县经济发展这个中心,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顺利实施地区“十一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一、2007年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督促各乡镇场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对教育的投入和监督责任,确保“两免一补”政策措施落实;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教育经费的违纪问题;加强对城镇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和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重点解决超人数的违规问题。充分发挥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勤工俭学活动的监管,禁止以勤工俭学为名的乱收费。纠正中小学强制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违规办理各种名目的辅导班等乱收费问题,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县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文体局、监察局、纠风办参与配合。
     (二)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医德医风示范医院活动。严格执行病人选医生、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院务公开、医疗检查和药品价格公示制等制度。继续全面推行药品和医疗用一次性耗材和高价值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强对招标采购全过程和后续工作的监督。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的招标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干预招标、规避招标、违规操作、不履行合同、不按规定向患者让利以及串通投标、商业贿赂、向投标企业乱收费等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解决在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在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甚至索要“红包”等问题。督促配合有关部门改革医务人员考核分配机制,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的做法。推行医疗检查结果互认共享、单病种治疗费用限价、建立济困医院、济困病床措施,切实减轻群众的医疗负担。督促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整治医疗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虚假医药广告、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此项工作由县卫生局牵头负责,县发展计划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经贸委、监察局、纠风办参与配合。
      (三)继续着力解决损害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对中央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及克扣涉农补贴款、抗震安居工程款等违纪案件。切实解决超标准预留机动地、土地承包经营证发放不到位、土地流转不规范,违规征收征用农民土地及征地补偿款不到位等问题。切实纠正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草场、拖欠村集体资金等问题。从严查处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身份证换代等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督促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加强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督管理,防止在农业用水、用电、农资供应等环节中的乱涨价、乱收费和搭车收费问题的发生。坚决清理和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收费和歧视性规定。继续抓好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乡镇和农村中小学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违反减轻农牧民负担政策“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落实;严肃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此项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负责,县畜牧局、水利局、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监察局、纠风办、政府法制办等单位参与配合。
      (四)认真开展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专项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和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发改委、中编办、民政部、财政部门、人事部、国资委、国务院法制办2006年12月28日联合召开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于2007年1月至6月底,在全县认真开展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专项工作。重点对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部门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规范。对于不符合规定和不切合实际、增加基层负担的达标、评比、表彰项目要清理纠正。对今后设立评比、达标、表彰等项目和活动,要严格审批把关,防止过多过滥。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按步骤、分阶段地开展清理工作。要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凡可以撤销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凡可以合并的项目,要一律予以合并;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项目,要说明具体理由,逐级上报自治区清理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审核,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凡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必须坚决予以撤销。地、县(市)原则上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在清理规范工作期间,不得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各级要建立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工作机构,认真履行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责。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认真落实清理规范工作任务,实现国务院关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和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阶段性目标。
       (五)继续做好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1、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落实《关于取消公路“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规范道路收费、执法、服务等行为,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测速仪的设置和使用,从源头上减少公路“三乱”问题的发生。严肃执行治理车辆超载、超限纪律,解决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和治超为名谋取私利的行为。严防公路“三乱”出现反弹,维护自治县正常的交通秩序。
 此项工作由县交通局、公安局牵头负责,纠风办、林业局、畜牧局参与配合;
      2、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认真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问题,严禁出台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已经实行有偿出让的,要切实解决好遗留问题,严肃查处各种针对出租车行业的乱收费行为,切实保障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此项工作由县纠风办牵头,县交通局、县公安局等部门配合。
      3、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治理党政机关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摊派发行不正之风的规定,严格规范报刊发行行为,落实自治区有关乡镇机关、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认真纠正报刊发行中利用职权强行征订和以达标、升级、评优相挂钩变相强行摊派征订,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的不正之风。
      (六)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企业违法排污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促进耕地保护制度和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的实施;推进城镇房屋拆迁规范化管理,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严肃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维护好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健全和完善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职工安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配套规章制度,解决好城镇住房拆迁、道路改建、工程建设中,涉及到群众利益的拖欠工程款、农民工资等问题,维护好群众利益。
      纠正征收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农业局、监察局、纠风办配合;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居民利益的问题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由县城建局和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监察局、纠风办等配合;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利益的问题和企业减负工作由县经贸委牵头,县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纠风办配合;治理企业非法排污由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县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监察局、纠风办参与配合。
      (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2007年,继续采取与地区联动的方式,自治县重点确定8个的部门、行业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县评议1个乡镇场人民政府,重点评议2个部门行业,3个单位由地区评议办指导,进行自评,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部分部门和行业开展评议。评议采取社会调查问卷、现场评议、明查暗访、电视电话会议集中评议等多种方式进行。扩大群众参评面,增强政风行风评议的影响力,通过评议促进政府部门作风和行业作风的转变。同时,县广电局要把同步转播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广行风热线”,特别是周六、周日的《厅局长接待日》节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落实。对节目中反映本县、本部门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处理。继续开展创建地区和自治区级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活动,做好行风示范窗口的经常性监督检查、验收、复验工作。发挥行风示范窗口的带动作用,推动部门行业改进管理,完善服务,提高效率,树立部门行业新形象。
      此项工作由县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负责,各评议单位配合。
      (七)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所属部门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公用事业单位要实行事务公开;所有国有、控股和集体企业,都要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村务公开要在便于群众知情上下功夫。“三公开”牵头部门要切实发职能挥用,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公开内容真实、完整,提高“三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分别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会办公室、民政局牵头,“三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落实纠风工作任务的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政府各部门、垂直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地区和自治县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把纠风工作作为政府廉政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领导,分级落实。各专项治理工作牵头部门,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抓紧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工作中既要做好督促指导,也要做好沟通协调。要充分发挥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企业负担、企业非法排污、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联席会议、“三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保证各项任务的落实。2007年,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场和部门、行业签订了年度纠风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场、部门、行业可根据自身实际,确定纠风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并报县纠风办备案。年终,县纠风办根据责任书,对纠风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考核。并按照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提出评定意见建议,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将对各乡镇场和部门、行业纠风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当年纠风工作不合格的各乡镇场和部门、行业取消单位和行政主要负责人的评优资格,或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评优资格。连续2年纠风工作考核为不合格单位的,建议对主要负责人采取组织措施,问题突出的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纠正不正之风问题。各乡镇场和牵头部门,要督促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发挥在行业管理中的作用,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及时组织督促检查,要把监督检查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把日常监管、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结合起来,加强督导,跟踪问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提出处理意见,逐一落实责任单位,逐一限期整改。同时,要加大工作的督办落实力度,及时解决纠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解决工作不落实的问题。要加大查处违纪案件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2007年,继续把查处不正之风案件情况,作为衡量考核各单位落实纠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场和部门必须查办1至2起典型的不正之风案件。各部门和行业在县的直属单位和部门,特别是水、电、暖、通讯、有线电视等涉及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的行业和部门,要主动接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严格按“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认真落实部门纠风工作责任制,抓机关带基层,促进部门和行业风气明显好转。
      (三)搞好沟通,加强宣传。纠风专项治理的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纠风办以及责任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保证纠风工作的部署、要求能及时上传下达。对纠风专项治理和行风建设中的难点和政策性问题,县纠风办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各单位和部门要搞好信息综合和反馈,及时反映纠风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工作中好的做法、新的举措和取得的新成效等动态信息,县纠风办将通过《纠风工作简报》进行交流。
      (四)标本兼治,加大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的力度。在纠风工作中,既要注重治标,又要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不正之风的体系。要创新教育载体和教育方式,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观念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逐步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发挥好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部门和行业要认真实行公开政事务,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使部门行业的施政行为、服务状况得到社会有效的监督。各乡镇场、部门和行业要进一步加大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力度,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探索用改革的思路解决不正之风的有效措施和办法。
      各乡镇场要按照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自治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内容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
                                                      纠风工作重点考核单位
      和布克赛尔镇、那仁和布克牧场、铁布肯乌散乡、和什托洛盖镇、夏孜盖乡、莫特格乡、查干库勒乡、巴音傲瓦乡、布斯屯格牧场、巴嘎乌图布拉格牧场、伊克乌图布拉格牧场。
      县财政局、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贸委、交通局、城建局、环保局、民政局、社会保险管理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文体局、教育局、卫生局、计生委、农林局、农机局、水利局、审计局、畜牧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广电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电力公司。
                                 窗口跟踪考核单位
 
      县人民医院、蒙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人寿保险公司等营业厅、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邮政局营业厅、运管总站、养路费征稽站、客运站、公路段路政大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供暖公司。
 
主题词:纠风  实施意见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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