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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增强企业自身安全生产意识,实现自治县年初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领导机构
成立自治县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赵文明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梁景国 县政府副县长
林尚华 县安监局局长、煤管局局长、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小组分工
(一)乡镇场考核组
组 长:梁景国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肖德才 县安监局副局长
巴音孟克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 员:县安监局聂长友、王均全。
(二)部门考核组
组 长:林尚华 县安监局局长、煤管局局长、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布尔勒克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清华 县监察局副局长
成员: 县安监局许朝、仇波。
(三)企业考核组
组 长:王虎翼 县经贸委主任、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从县经贸委抽调。
三、考核时间
2008年11月26日—2008年11月28日
四、考核依据
1、《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2、《2008年和布克赛尔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五、考核要求
1、各考核小组由组长亲自带队进行实地考核;
2、各考核小组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公平、公正、客观地进行考核;
3、各考核小组在考核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对责任书和考核标准中不完善的条款要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4、各组考核工作要在11月29日前全部结束,并将考核情况形成文字材料。11月30日,各考核小组组长向考核领导小组汇报考核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情况评定等次;
5、各考核小组所需车辆由各组组长自行协调解决。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安全生产 考核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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