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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车建国在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暨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政府网 发布日期:08-04-03 11:36:15  

同志们:

     2007年4月5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定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政务公开工作已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轨道。去年12月,地区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塔城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 安排和部署。同时,在年初自治县相继被自治区确定为电子政务建设试点县和乡镇 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县。 今天,我们召开这个会议,目的非常明确,就是 动员各乡镇场、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实施《条例》和电子政务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做好乡镇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作,提高政务信息服务自治县经济发展大局的水平,加快自治县信息化步伐。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深刻领会,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对于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我们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的重要举措。 《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反映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基本情况的政府信息要主动公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政府公开申请,要及时予以答复。通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依法保证公民更好地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这一规定,为实现宪法确定的“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奠定坚实基础。

  (二)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体制转换、结构调整、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贯彻实施《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有利于进一步畅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有利于夯实执政基础,密切政群关系,建设服务型政府,有利于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三)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执政理念,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条例》从法律高度规定了行政机关公开信息的义务,明确了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界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这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执政理念转变又一次与时俱进的重大创新。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拓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更加直接,对政府的施政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转变执政理念,实行阳光行政,把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将行政机关办事制度与办事程序公开,把政府制作和获取的信息公开,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施政能力的重要内容,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

  (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制度基础。 信息公开为公平和正义建立了监督的标尺,信息公开为公务员行使权力树立了自律的镜子,信息公开是腐败的天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2005年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了政务公开作为反腐倡廉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畅通人民群众对行政权力运作的监督渠道,依靠人民群众对行政权力及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的直接监督,能够有效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提供了制度基础。

  因此,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乡镇场、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要求,于4月20日以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准备工作。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大力宣传贯彻《条例》。 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保证《条例》的全面正确实施,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政府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和公开栏等载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重点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各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宣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抓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做好贯彻《条例》的关键工作,是施行《条例》的核心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通力配合,将《条例》的要求贯穿到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中,在对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自治区、地区和县上的要求完成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

  (三)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分散在政府各部门以及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流程中,全面梳理政府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各乡镇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抓紧梳理。在梳理过程中,要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该公开的一定要公开到位,不公开的一定要有充分理由说明。要突出便民、为民服务的原则,把教育、医疗、住房、电信、旅游、金融、药品、环保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重点公开范围。同时,希望这些行业部门参照《条例》精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梳理工作。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规定,逐步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等方面制度的完善和规范,逐步形成政务公开的制度体系,为《条例》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条例》施行准备工作的落实

  做好实施《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政策性和业务性都非常强。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对《条例》的实施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时间进度,确保《条例》在我县顺利实施。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 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将《条例》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要建立健全贯彻落实《条例》的长效工作机制,将《条例》实施工作情况纳入日常检查、考核和评估体系,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条例》顺利实施。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 各乡镇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地区和县上的要求,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业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责任和义务,将工作分解到人,将责任落实到人, 保证时限和质量 。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对实施《条例》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自查,重点检查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设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发布和更新情况,以及《条例》中规定的其他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纠正和改进。同时,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场、各部门实施《条例》准备工作情况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场、部门,要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切实维护好《条例》的严肃性。

  四、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确保今年信息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根据地区行署办公室对信息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今年信息工作要加大报送力度,增加上报数量,主攻信息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各乡镇场和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县政府办公室下达的指导性任务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今年我县的信息采用实行新的计分办法,对采用各乡镇场和各单位的信息不但要看上报的条数,还要计算分数。年终评先原则按照总得分、采用情况、领导批示、上报条数、上报质量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大家回去后要认真寻找差距,总结经验,克服以往信息工作中的不足,争取今年的信息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发挥主观能动性,促进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信息的作用日益重要,成为影响政府制定和实施决策的重要因素。政府办公室担负着为领导制定和提供实施决策服务的任务,必须要具备大量的信息作为参考。希望各乡镇场和各单位要积极上报信息,这是我们改进作风、转变观念、找出问题的最有效办法,也是保证政府统揽全局、落实工作、进行正确决策的需要。各乡镇场和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信息上报工作的领导,努力增强上报信息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把向政府报送信息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鼓励、支持和指导信息人员的信息上报工作。

  二是增强精品意识,提高上报信息质量。 上报信息质量不高,是我县信息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三个月来,各乡镇场和各单位上报的信息中,被采用的非常少,包括各部门上报的信息,被采用的数量也不是很多,这说明我们的信息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各单位要把精力放在提高信息质量上来,在稳定上报数量的同时,主攻上报质量,提高采用率。一要抓特点,注意捕捉本地区、本部门有特色的信息;二是抓忧信息,注意反映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信息;三要抓难点,注意反馈落实政策中需要解决而不能解决的问题信息;四要抓热点,抓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五要抓重点,要善于把握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特别是关于以工业增效为目标,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以固定资产投资为依托,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以增收节支为着力点,大力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水平;以改善民生为落脚点,着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等方面内容的信息。通过信息的综合分析,信息工作与研究相结合,提高信息质量,从而最终提高采用率。

  五、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扎实做好电子政务推广应用工作

  电子政务建设是一项 专业性强、技术难度大、复杂程度高、 跨 区域 、跨部门的系统工程,由于长期以来缺乏统一的管理,政府部门间网络分离、应用封闭,阻碍了电子政务的深入发展。 根据此次电子政务建设试点工作的需要,县委、政府对自治县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自治县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自治县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各乡镇场、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自治县信息化及电子政务建设要求,统一规划,分布实施,认真做好资料搜集、信息发布、设备维护、人员调配、应用培训等工作。各乡镇场、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推广应用即将开发投入使用的电子政务系统,年底,自治县将对各单位应用电子政务系统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并取消不合格单位的年终评优资格。

  六、认清形势,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乡镇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作

  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村信息化示范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等工程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新农村百千万信息服务行动的决定》(新政办发[2008]2号),对推进农村信息化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开展乡镇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作,对我们来说也是一项全新工作,我们将和试点乡镇签订责任书,各乡镇要切实承担起责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务实推进,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各乡镇要按照乡镇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作要求,注重实效,扎实推进,把握“需求引导,强化应用”的原则,结合实际,面向应用,积极构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收集农民需要的信息,科学准确地整合、加工,及时有效地发布、传播,将信息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同志们,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时代所需、群众所盼,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重而道远;推行电子政务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节约成本的有效途径;试行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示范工作是新时期、新阶段农业信息化建设的一项崭新事业。让我们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务实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建设和乡镇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作,推动我县信息化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最后,预祝明天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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