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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治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
贾 林
(2007年7月27日)
同志们:
历时半天的自治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场会,经过与会人员的共同努力,今天就要结束了。在自治县召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这在自治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可以说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工作现场会,同时也是一次重要的动员会。会议期间,大家集中参观了夏孜盖乡和和什托洛盖镇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他们的做法各具特色,有很多值得大家借鉴的地方。通过看、讲、听,大家从中一定得到很多启发,希望各乡镇场及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动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中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和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5月份,地区在沙湾县也召开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会后,各乡镇场、各部门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着力很抓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并收到一定成效。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近几年来,我县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随着经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力逐渐增强,经济往来频繁,财物流通规模扩大,物质文化不断丰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上升趋势。仅今年上半年,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20件(次),其中地区转来2件;初核4件,立案3件,结案1件。从收到的举报和查处的案件来看,主要体现在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财务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党员干部服务态度恶劣等方面。从中可以看出,我县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所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已经成为各级党组织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我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基层党组织成员自身素质(包括政治、文化、道德、党性等)较低,平时不注重学习,对政治理论学习兴趣不浓,缺乏政治敏锐性,缺乏对上级方针、政策的深刻理解,贯彻不坚决也不到位,党性不坚强。二是财务管理混乱、公款吃喝现象时有发生。由于财务管理混乱,一些干部利用职权乱批乱支乱用,导致一些人违纪违法。三是以权谋私,办事不公。有的农村基层干部在征兵、土地转让、出租和工程发包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有的在救灾救济物品发放、农用物资供应、计划生育指标分配等工作中依仗权势,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搞特殊化。四是少数农村基层干部作风不实。主要是群众意识和民主意识不强,决策不民主,搞“一言堂”、“家长制”,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关心得不够,解决得不多,脱离了群众,背离了党的宗旨;有的干部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有的基层干部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损害了党的形象。五是制度约束不力。村务公开工作虽然实行多年,但有的村因制度不全,或制度落实打折扣,仍然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该公开的,没公开,或公开的不真实、不及时,导致群众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充分提高对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加强教育力度,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阵地建设。一是突出教育重点。与巩固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进程相适应。在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普遍进行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的同时,以乡镇场、村队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武装头脑,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反分裂斗争形式和政治纪律教育、艰苦奋斗优良作风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组织农村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将中纪委七次讲话、地委扩大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任务,有针对性地加强乡镇场党委中心组学习、村队党支部学习,不断提高党委(支部)班子成员廉洁为民意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创新教育方式。根据农村特点,充分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采取轮训、集中教育、形式报告、上党课、主题实践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剖析典型案件,以案明纪。把传统教育方式与现代技术手段相结合,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党委组织、纪委协调,会同组织、宣传、党校、广电等部门根据乡镇场、村队和站所不同层次党员、干部特点,确定教育计划,编制内容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营造廉政氛围。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大力开展以爱国主义和“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以领导干部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把农村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作为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从道德教育和制度机制建设入手,采取农牧民群众喜闻乐见,富有吸引力、渗透力的形式,引导农牧民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当地特色廉政文化资源的作用,努力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要依靠农牧民群众促廉、保廉、尚廉。以廉政公益广告、温馨提示和廉政短信等形式,推动廉政文化进乡镇场、进站所、进村队、进学校、进家庭,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体系,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为重点,着力在规范程序、健全规程上下工夫。一要建设和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要围绕当前农村“钱怎样花,地怎样管,事怎样办,人怎样选”等热点问题,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机制和制度。健全乡镇场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抓好乡镇场党委和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逐步将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承诺、诫勉谈话、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等党内监督制度向村一级延伸。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要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健全和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及“一事一议”制度。凡涉及村级发展和村民利益的相关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决策,保证村民行使民主权利。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保证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民主监督。二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完善乡镇场财务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乡镇场要加强收入管理,严格依法理财;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禁止私下设立帐户、私设“小金库”。村级要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财务工作流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接受群众监督,防止资产流失。相关部门要对财务管理混乱的乡镇场、村队进行集中清理整顿,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工作规范化水平。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出让、租赁等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土地、草场、林木等资源的开发利用。
(三)强化监督措施,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保障。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强化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建设新农村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把农村的各项政策落实到基层。要认真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重点抓好畜牧、棉花等区域特色农产品产业的建设。按照“生产发展,农民增收,素质提高,组织加强,环境改善”的“二十字”方针,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抓好党的农村政策检查情况的监督。重点做好“三个督查”:一是围绕支农惠农政策落实,重点对支农资金的使用管理、安排程序实行公示,以及支农项目招投标等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杜绝支农项目中的“暗箱” 操作,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牧民手中。二是围绕农村土地政策落实,重点加强对农村土地、草场承包、法律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侵害农牧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严格土地管理,防止乱占耕地、草场,切实保护基本农田,规范征用土地、草场程序和补偿标准,完善社会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维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收益。三是围绕农村资金的使用、管理以及重大事项公开的规定,重点加强对政务、村务、党务公开的监督检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坚持从农牧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按照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的要求,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区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依据自治区编制的乡镇公开目录,设立固定的便于农牧民群众观看的政务公开栏,采取张榜公布、会议、广播、便民手册等方式将应公开内容进行公开,建立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政务中心。要围绕“让村民知道,让村民参与,让村民监督,让村民满意”这一核心,把农牧民群众关心、涉及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村务、财务活动作为重点进行公开。尤其是要对村民要求公开的一些新的事项,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空间。充分调动农牧民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向党员和农牧民群众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通过政务、村务、党务的及时、准确公开,不断提高农村党务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加强领导,强化职责,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场党委是主角,必须把责任落实到实处。我们要始终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乡两级分解落实责任,并延伸到站所、村队,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事事抓到位的良好局面。强化在“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基础上,督促副职履行好各自职责,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在日常工作中,各党政领导要经常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工作一起安排、一起督查,形成班子成员常抓不懈,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格局。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工作纳入反腐倡廉考核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挂钩;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发生问题的,实行“双追究”制,既追究村级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包村乡镇场领导及驻村干部的责任,有力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
同志们,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求高,难度大,我们一定要把握形势,开拓进取,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扎实有效的工作,锐意进取的精神,不断推进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为建设富裕、和谐的和布克赛尔县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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