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发〔2008〕48号
关于第二批确认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各局委办:
为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自治县人民政府第二批确认由所属12个部门组织实施的32项适用依据为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确认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规定,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实施。
二、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涉及收费的,由县财政局、发改委(物价局)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审查批准,并由收费机关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监督。
三、未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确认的行政许可事项,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公布、施行。
四、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部门应当健全办事责任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第二批确认由所属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32项)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政府第二批确认由所属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共12个部门32项)
一、人行和布克赛尔县支行(2项)
1、贷款卡发放核准
适用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24条
2、银行帐户开户许可证核发
适用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19条;《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条
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项)
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核发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
3、《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变更的批准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三、县经贸委(1项)
1、权限内设置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的审定
适用依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238号令)第三条、第五条。
四、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项)
1、权限内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
适用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49条
2、权限内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
适用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50条
五、县农机局(2项)
1、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
2、拖拉机登记证书、驾驶员驾驶证核发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1条
六、县档案局(2项)
1、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卖、转让、赠送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它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档案验收
适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七、县国税局(7项)
1、对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
2、对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3、指定企业印制普通发票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4、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适用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36条
5、建立收支凭证粘贴帐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6、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7、对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的审批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八、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项)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适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核
适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九、县煤炭工业管理局(2项)
1、开办煤矿生产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十九条
2、煤炭生产许可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十、县司法局(4项)
1、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审查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一条
2、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登记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九条
3、授予律师资格的审查和考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七条
4、公证机构设立的审核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十一、县公安局(4项)
1、机动车登记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九条
2、中国公民因私出境护照的核发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五条
3、中国公民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核发
适用依据:《中国公民因私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
4、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的签发
适用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
十二、县旅游局(1项)
1、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设立的初审
适用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